各基層黨組織、單位:
經研究,決定:
陳惠宜同志任南區街道人大辦公室主任、二級主任科員,免去其南區街道宣傳辦公室(教體文旅局)主任職務、二級主任科員職級;
林繼浩同志任南區街道宣傳辦公室(教體文旅局)主任,免去其南區街道團工委書記職務;
廖旭輝同志任南區街道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局長、二級主任科員,免去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區分局局長職務、二級主任科員職級;
周慶華同志任南區街道農業農村局局長、二級主任科員,免去其南區街道城市建設和管理局局長職務、二級主任科員職級;
葉遠珍同志任南區街道公共服務辦公室主任、三級主任科員,免去其南區街道人大辦公室主任職務、三級主任科員職級;
孫麗云同志任市財政局南區分局局長,免去其南區街道公共服務辦公室主任職務;
莫建鋒同志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區分局局長、二級主任科員,免去其南區街道綜合治理辦公室(市司法局南區司法所)主任職務、二級主任科員職級;
郭深如同志任南區街道綜合治理辦公室(市司法局南區司法所)副主任、三級主任科員,免去其南區街道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職務、三級主任科員職級;
楊大業同志任南區街道城市建設和管理局副局長、四級主任科員,免去其南區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生態環境保護局)副局長職務、四級主辦職級;
陸永強同志任南區街道農業農村局副局長、一級科員,免去其南區街道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副局長職務、一級科員職級;
姜紅娟同志任南區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生態環境保護局)副局長、一級行政執法員,免去其南區街道綜合治理辦公室(市司法局南區司法所)副主任職務、一級科員職級;
免去馮麗瓦同志市財政局南區分局副局長職務。
特此通知
中共中山市南區街道工作委員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