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社區:
現將《南區街道雇員標兵管理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區街道辦事處
2022年1月7日
為激發南區街道雇員擔當作為的積極性,樹立重品德、重才干、重擔當、重實績的用人導向,推動南區街道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試行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高水平推進重大產業平臺建設、城市更新及基層治理等重點領域工作為目標,最大限度激勵在職雇員攻堅克難、勇挑重擔、奮發有為、爭當模范,營造比學趕超、爭當標兵的干事創業氛圍。
二、適用對象
南區街道辦事處機關事業單位雇員(不包含社區“兩委”干部)。
三、評選原則
(一)“優中選優”原則:雇員標兵實行一年一評選,原則上在年度考核中被評定為優秀等次的雇員中擇優推薦。
(二)“不拘一格”原則:雇員標兵評選不受學歷、資歷、工齡、職稱、人數比例等條件限制。
(三)“黨工委全面統籌”原則:每年度雇員標兵名額由黨工委統籌核定,原則上不超過優秀雇員的50%。
四、推薦標準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無黨紀、行政處分及刑事處罰記錄;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操守;
(三)身體健康,具備履行應聘崗位職責的能力和相當的專業技術或技能條件;
(四)在本年年度考核工作中被評定為優秀等次,業務素養高,有擔當肯作為,工作表現特別突出,在重大專項推進中作用發揮明顯,或在日常工作中長期默默奉獻、埋頭苦干,在部門和業務領域起到標兵作用,出色完成黨工委、辦事處及部門交辦工作任務。
五、推選程序
(一)推薦人選
由分管領導統籌,原則上從年度考核被評定為優秀等次的雇員中,推薦人選作為雇員標兵候選對象,同時需附推薦材料用于公示(附件)。
(二)資格初審及名單確定
黨建工作辦公室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條件初步政審,將符合條件人選報黨工委書記會議研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通過的候選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由黨工委會議審議確定名單。
六、獎勵兌現標準
被確定為雇員標兵的人員,享受當年度突出貢獻獎,發放標準為10000元,自黨工委會議通過后的次月一次性發放。
七、其他
(一)本辦法自2022年1月7日起試行。
(二)本方案由南區街道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雇員標兵推薦和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