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文件:《南區街道推進節水型工業企業建設扶持資金管理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政策解讀文件:【圖解】《南區街道推進節水型工業企業建設扶持資金管理實施意見》
各單位、社區:
現將《南區街道推進節水型工業企業建設扶持資金管理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區街道辦事處
2022年3月2日
為加快節水型企業建設工作,推進節約用水管理,減少污水排放,提高水資源利用率,促進南區街道經濟社會和生態文明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山市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結合南區街道實際,制定本意見。
第一條 扶持資金
本意見所稱節水型工業企業建設扶持資金(以下簡稱“扶持資金”)是指南區街道辦事處批準設立、南區街道財政預算安排,用于支持轄區內工業企業開展節水型企業建設的專項資金。扶持資金額度由南區街道辦事處按年度下達,嚴格按照“公開透明、專款專用、科學管理、嚴格監督”原則管理和使用。
第二條 扶持對象
在南區街道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和開展主要生產經營活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正常、信譽良好,符合列入當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清單的火電、鋼鐵、紡織、造紙、石化和化工、食品和發酵等高耗水行業,有意向按照《中山市節水型企業建設標準》加強節水管理、實施節水技術改造、推廣應用節水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提高中水回收等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率、促進水資源節約高效利用、行業優勢明顯的企業。
第三條 扶持資金類型
扶持資金主要由非工程措施扶持資金和工程措施扶持資金兩部分組成:
(一)非工程措施扶持資金
1.對符合相關條件,且有意向申報中山市節水型企業的工業企業,由水務事務中心直接委托第三方技術咨詢機構開展水平衡測試、節水改造方案編制、節水效果評價等技術咨詢工作。
2.非工程措施扶持資金原則上每家企業最高扶持10萬元(合同價低于10萬元的,以實際合同價計算),技術咨詢費用由南區街道財政直接支付第三方技術咨詢機構。
(二)工程措施扶持資金
1.水平衡測試及節水改造方案通過專家評審后,以評審后的節水改造方案施工圖預算中的建安費為依據,由企業負責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出具中介預算。
2.以中介預算價下浮10%或低于中介預算價下浮10%的實際合同價計算,節水改造施工造價在3萬元以下的,按照節水方案要求,由企業負責對用水管網、設施等進行改造升級并自行承擔全部改造費用。
3.節水改造施工造價在3萬元以上(含3萬元)的,按照節水方案要求,由企業負責對用水管網、設施等進行改造升級。待改造完成并通過中山市節水型企業驗收后,企業向水務事務中心提交所需資料,經南區街道辦事處審核批準,由南區街道財政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合同價的50%且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10萬元(與節水改造措施無關的其它改造項目投資不列入扶持資金補貼范圍)。
4.申請工程措施扶持資金需提交的資料:
(1)中山市節水型企業申報書。包括:節水型企業申請表、企業基本情況、企業水資源利用總體情況、企業自評及相關證明材料(管理制度、管理機構和人員、管網設備管理、水計量管理、水平衡測試、生產工藝和設備、節水宣傳、其它材料等)。具體以《關于加快推進中山市節水型企業建設的通知》為準。
(2)工商注冊、稅務登記證書副本或按工商部門核準的最新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核對后退回)。
(3)《關于公布中山市第(X)批節水型企業名單的通知》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核對后退回)。
(4)節水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付款發票、銀行轉賬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核對后退回)。
(5)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中介服務機構出具的《中介預算書》原件。
第四條 審批程序及部門職責
(一)審批程序
根據先申請先安排的原則,每年選取2~3家有意向且滿足申報條件的企業,報南區街道辦事處批準同意后,開展節水型企業建設相關工作。
(二)部門職責
1.水務事務中心:制定年度專項扶持資金預算計劃,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水平衡測試、節水改造方案編制等工作。企業完成節水改造后,協調第三方機構完成節水效果評價,協助企業開展申報驗收等工作。對企業提交的工程措施扶持資金申請材料及手續進行初審并出具意見,報水務事務中心分管領導、市財政局南區分局分管領導及南區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審批。領導審批后,在中山市南區街道政務網對工程措施扶持資金補貼情況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支付手續。
2.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協助水務事務中心選取企業開展節水型企業建設。
3.市財政局南區分局:審核專項資金預算,按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有關規定撥付項目資金,依規開展財政監督檢查等工作。
第五條 其他扶持政策
獲得市級以上節水型企業稱號的,在稱號有效期內,除對該企業年度用水定額在原基礎上按系數0.4增加用水指標外,還將在計劃用水和水權交易方面爭取上級部門給予適當照顧,并優先享有國家、省、市和街道給予的其它優惠政策。
第六條 本意見由水務事務中心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中山市南區街道節水型企業工程措施扶持資金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