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護耕地,保障承擔耕地保護任務者利益,確保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廣東省基本農田保護區管理條例》《中山市耕地保護補貼實施辦法(修訂)》(中府辦〔2019〕1號)等規定,結合南區街道實際,特制定《南區街道辦事處關于耕地保護經濟補償制度實施細則(修訂)(征求意見稿)》(見附件)。
根據相關規定,現進行公示并征求公眾意見,反饋意見時間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內,逾期則視為無意見。
特此公告
附件:南區街道辦事處關于耕地保護經濟補償制度實施細則(修訂)(征求意見稿)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區街道辦事處
2021年4月14日
(聯系人:何小姐;聯系電話:899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