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中南區執城罰聽告字 [2025]2 號
姓名:李曉惠
居民身份證:4408231997××××××××
住址:廣東省中山市******2601房
本機關(單位)于2024年10月8日對你(單位)涉嫌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進行立案調查。經調查,你(單位)在中山市南區悅來南路34號濱河灣花園的房屋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粵(2023)中山市不動產權第******號),權利人:李曉惠,坐落:中山市南區悅來南路34號濱河灣花園58幢2601房,建筑面積:120.77平方米,專有建筑面積95.45平方米,分攤建筑面積25.32平方米。位于中山市南區悅來南路34號濱河灣花園58幢2601房南面的露臺不屬于該住宅房產范圍內。你(單位)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約于2023年6月3日在中山市南區悅來南路34號濱河灣花園58幢2601房南面露臺上建設了一幢一層鋼結構陽光棚,建筑面積5.96平方米。
根據《中山市建設項目監督審查意見書》(業務編號:2840******04)審查意見,你(單位)在中山市南區悅來南路34號濱河灣花園58幢2601房南面露臺上建設的一幢一層鋼結構陽光棚為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該陽光棚屬于違法建設且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情形。
以上事實有現場勘驗筆錄、現場照片、詢問調查筆錄(藍**)、詢問調查筆錄(李**)、詢問調查筆錄(黎**)、詢問調查筆錄(張**)、藍**身份證復印件、李**身份證復印件、黎**身份證復印件、張**身份證復印件、李**身份證復印件、中山市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結果、房產平面圖、房屋坐落位置圖、不動產權證書(粵(2023)中山市不動產權第******號)復印件、中山市金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用地圖、關于移送南區中澳濱河灣58棟2601房違建陽光棚線索的函、中山市建設項目監督審查意見書(業務編號:2840******04)等證據證實。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在城市、鎮規劃區范圍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橋梁和管線等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和《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八十條第一款“建設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第四十條規定,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當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責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的規定,本機關(單位)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責令自收到本單位《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自行拆除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南面露臺陽光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你(單位)可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或到廣東省中山市南區城南一路218-226號第六幢(南區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陳述、申辯。逾期未陳述、申辯的,視為你(單位)放棄陳述、申辯權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你(單位)有權要求舉行聽證。如你(單位)要求聽證,應當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本機關(單位)提出申請。逾期不申請聽證的,視為你(單位)放棄聽證權利。
由于相關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無法通過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的方式送達你(單位),現本機關決定依法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向你(單位)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粵中南區執城罰聽告字 [2025]2號)。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機關領取《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粵中南區執城罰聽告字 [2025]2 號),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0760-88893291,聯系人:李門欽、鐘鋒
地址:中山市南區城南一路218-226號第六幢(中山市南區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區街道辦事處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