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了解社會各界對中山市岐江高級中學項目征收土地的意見與訴求,準確識別項目存在的社會穩定風險因素,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中辦發〔2012〕2號)及《關于建立廣東省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機制的意見》(粵辦發〔2011〕3號)的要求,現將上述項目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調查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要
1.項目名稱:中山市岐江高級中學
2.實施單位: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區街道辦事處
3.項目概況:為緩解南區街道教育資源緊張問題,提高當地學生接受優質教育的機會,同時滿足學生多樣化教育需求,南區街道擬開展中山市岐江高級中學項目建設。中山市岐江高級中學定位為全寄宿制普通高中,規劃設置48個教學班,預計可提供2400個學位。通過項目實施,有利于南區教育質量的提升,有助于南區周邊學生的成長環境和教育質量的改善,將極大地豐富南區的教育資源。中山市人民政府擬征收中山市南區樹涌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部分農民集體土地6.00公頃,作為中山市岐江高級中學項目用地。
4.征地補償標準:按《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及《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集體土地征收實施辦法的通知》(中府〔2019〕63號)有關規定執行。
5.留用地安置:按《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有關規定執行。
6.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及《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中府辦〔2022〕1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范圍及事項
1.征求公眾意見范圍:擬征收土地影響范圍內可能受土地征收影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等利益相關者。
2.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該項目對當地社會及經濟發展的影響;
(2)該項目對當地居民個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響;
(3)該項目影響當地社會穩定的主要風險因素及影響程度;
(4)公眾對該項目的態度和建議。
三、公示說明
1.自公示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公眾意見可通過信函、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與公示單位、承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調查工作的單位聯系。
2.公示期間,公示單位、承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調查工作的單位將為公眾提供相關資料查詢和咨詢服務。
3.公眾在提出意見時,應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對項目征收土地如有較大疑義或持反對意見,請在公示期間向公示單位、承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調查工作的單位提出。為了更好地進行意見反饋,請留下具體聯系方式。
四、承擔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調查工作的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廣東國地規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長福路219號H1房
聯 系 人:李先生 電話:020-62356718
廣東國地規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