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了解社會各界對中山市體育運動學校遷建工程項目建設用地征收的意見與訴求,準確識別項目存在的社會穩定風險因素,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中辦發〔2012〕2號)及《關于建立廣東省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機制的意見》(粵辦發〔2011〕3號)的要求,現將上述項目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調查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要
1.項目名稱:中山市體育運動學校遷建工程項目
2.實施單位: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區街道辦事處
3.項目概況:本項目建設地點位于中山市南區街道北臺村和曹邊村,項目建設內容擬按學校設計,建設教學行政綜合樓、綜合訓練館、游泳跳水館、田徑訓練館、宿舍樓、食堂、風雨連廊、運動配套設施等內容,為解決原校址無法滿足學校發展需要而遷建。本項目的建設有利于打造具有特色的公辦體育運動學校,未來成為中山市專業體育后備人才基地,為上級體育部門、優秀運動隊培養和輸送人才,提高我市的競技體育水平。中山市人民政府擬征收中山市南區北臺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和中山市南區曹邊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部分農民集體土地合計18.7856公頃,用于中山市體育運動學校遷建工程項目建設。
4.征地補償標準:按《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及《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集體土地征收實施辦法的通知》(中府〔2019〕63號)有關規定執行。
5.留用地安置:按《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及《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府辦〔2018〕40號)有關規定執行。
6.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按《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及《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中府辦〔2022〕1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范圍及事項
1.征求公眾意見范圍:擬征收土地影響范圍內可能受土地征收影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等利益相關者。
2.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該項目對當地社會及經濟發展的影響;
(2)該項目對當地居民個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響;
(3)該項目影響當地社會穩定的主要風險因素及影響程度;
(4)公眾對該項目的態度和建議。
三、公示說明
1.自公示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公眾意見可通過信函、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與公示單位、承擔社會穩定風險調查工作的單位聯系。
2.公示期間,公示單位、承擔社會穩定風險調查工作的單位將為公眾提供相關資料查詢和咨詢服務。
3.公眾在提出意見時,應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對項目征收土地如有較大疑義或持反對意見,請在公示期間向公示單位、承擔社會穩定風險調查工作的單位提出。為了更好地進行意見反饋,請留下具體聯系方式。
四、承擔社會穩定風險調查工作的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廣東國地規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長福路219號H1房
聯系人:梁女士 電話:0760-88879671 郵箱:cherrylcy1@163.com
廣東國地規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