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委辦〔2017〕42號)及《關于印發〈中山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山委辦〔2017〕4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南區實施河長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為加強社會監督,現更新并公布南區街道主要河涌(共23條(段))河長名單(詳見附件)。
附件:南區街道河長名單
中山市南區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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