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你(單位)的勞務違法案件,本機關已依法向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但你(單位)在本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因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無法送達,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催告書》、《聽取當事人意見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你(單位)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日內到中山市南區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中山市城南一路218-226號)辦理。你(單位)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對你(單位)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你(單位)可在本催告書送達之日起五日內向本機關進行陳述、申辯;逾期不陳述、申辯的,視為放棄陳述、申辯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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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區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