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政策原文:《南朗街道戶籍人員參加中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財政補貼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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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朗街道辦事處制定了規范性文件《南朗街道戶籍人員參加中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財政補貼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于2022年度起實施。根據《中山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中府[2015]14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或修訂)背景說明
自2009年以來,根據《南朗鎮參加中山市城鄉居民住院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實施方案》(中南府[2008]84號),南朗人民政府對南朗戶籍人口以村(社區)集體或家庭戶方式參加中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按月進行補貼。《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中府〔2021〕88號)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實施,中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征繳由月繳變成年繳,相應的補貼方式需要進行調整。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中府〔2021〕88號)第十三條文件精神,結合我街道實際進一步完善我街道醫療保障制度,切實減輕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負擔,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覆蓋率,對南朗街道戶籍人員參加中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進行財政補貼。
二、文件主要內容
因《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中府〔2021〕88號)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實施,中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征繳由月繳變成年繳,相應的補貼方式需要進行調整。
1、補貼對象
①、南朗街道戶籍人口以村(社區)集體或家庭戶方式參加中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人;2022年9月1日起因工作、購房等各種原因(除第2點外)從外地遷入本街道戶口及其隨遷人員、新生兒出生入戶的參保人均不享受補貼。
②、從外地婚遷入戶到南朗戶籍的參保人及其婚生入戶的新生兒參保人。
③、原是南朗街道戶籍人口(2022年9月1日起因工作、購房等各種原因從外地遷入本街道戶口及其隨遷人員、新生兒出生入戶的參保人除外)因就讀、就業、服兵役等原因戶口遷往外地,后續又遷回本街道戶籍的參保人。
2、補貼標準
①、城鄉居民集中參保繳費,街道辦財政按每人每年350元一次性給予補貼;城鄉居民中途參保的,街道辦財政按實際參保月份給予每人每月29.16元補貼。
②、學生集中參保繳費,街道辦財政按每人每年250元一次性給予補貼;當年畢業的學生按半年參保繳費的,街道辦財政按半年125元一次性給予補貼。
③、本街道戶籍困難群體(含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收入家庭成員、返貧致貧人員、重度殘疾人及精神和智力殘疾人)實行由醫保業務經辦機構統一辦理參保登記,統一由專用賬戶扣費參保,個人不用繳費。
中山市南朗街道辦事處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