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政策解讀:《南朗街道戶籍人員參加中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財政補貼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點擊查看政策圖解:【圖解政策】《南朗街道戶籍人員參加中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財政補貼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完善南朗街道醫療保障制度,切實減輕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負擔,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覆蓋率,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中府〔2021〕88號)文件精神,結合南朗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補貼對象
1.南朗街道戶籍人口以村(社區)集體或家庭戶方式參加中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人;2022年9月1日起因工作、購房等各種原因(除第2點外)從外地遷入本街道戶口及其隨遷人員、新生兒出生入戶的參保人均不享受補貼。
2.從外地婚遷入戶到南朗戶籍的參保人及其婚生入戶的新生兒參保人。
3.原是南朗街道戶籍人口(由2022年9月1日起因工作、購房等各種原因從外地遷入本街道戶口及其隨遷人員、新生兒出生入戶的參保人除外)因就讀、就業、服兵役等原因戶口遷往外地,后續又遷回本街道戶籍的參保人。
二、補貼標準
1.城鄉居民集中參保繳費,街道辦財政按每人每年350元一次性給予補貼;城鄉居民中途參保的,街道辦財政按實際參保月份給予每人每月29.16元補貼。
2.學生集中參保繳費,街道辦財政按每人每年250元一次性給予補貼;當年畢業的學生按半年參保繳費的,街道辦財政按半年125元一次性給予補貼。
3.本街道戶籍困難群體(含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收入家庭成員、返貧致貧人員、重度殘疾人及精神和智力殘疾人)實行由醫保業務經辦機構統一辦理參保登記,統一由專用賬戶扣費參保,個人不用繳費。
三、補貼方式
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下一個醫保年度的集中參保繳費期。次年街道財政根據參保人參加中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實際情況一次性給予財政補貼。
中途參保等情況根據中山市醫療保障局提供的參保數據可延后補貼。
四、補貼渠道
1.城鄉居民補貼原則上發放到原扣費賬戶。因參保人死亡等原因發放到繼承人賬戶,繼承人應于參保人死亡之日起一個月內提供在中山開戶的銀行賬戶提交至本街道醫保窗口。
2.如村集體更換銀行賬戶的,申請補貼時需提供村集體的銀行對公賬戶復印件,附加說明并加蓋公章。
五、注意事項
1.具備多種身份的參保人,不得重復享受補貼。
2.困難群體參保依據《關于印發困難群體參加醫療保險工作指引的通知》(中山醫保〔2022〕37號)實施。
3.通過弄虛作假等行為騙取補貼的,依法追回相應補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方案自2022年醫保年度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醫保年度止。《南朗鎮參加中山市城鄉居民住院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實施方案》(中南府〔2008〕84號)、關于印發《南朗鎮參加中山市城鄉居民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南府辦〔2009〕23號)自本方案發布日期起同時作廢。
本方案由中山市衛生健康局南朗分局負責解釋。
中山市南朗街道辦事處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