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政策解讀: 《翠亨新區(南朗街道)促進就業創業補貼實施辦法(暫行)》解讀
點擊查看政策圖解:【圖解政策】《翠亨新區(南朗街道)促進就業創業補貼實施辦法(暫行)》
為促進城鄉勞動者就業和推進全民創業工作,加強就業創業專項資金管理,全力調動就業創業積極性、主動性,形成政府激勵、社會支持、勞動者參與的新機制。結合實際,特制定《翠亨新區(南朗街道)促進就業創業補貼實施辦法(暫行)》。
一、指導思想和領導機構
(一)指導思想。堅持“政府促進就業、市場調節就業、勞動者自主擇業”的就業方針,立足長遠規劃、逐步推進的原則,切實轉變勞動者的就業觀念,調動南朗街道農村勞動力就業主動性、創業積極性,在全街道營造“勞動光榮,創業致富”的良好氛圍。
(二)領導機構。為確保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等工作措施到位、服務到位、政策到位,成立以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為組長,南朗人社分局局長為副組長,黨政綜合辦公室、市場監管分局、農業農村局、宣傳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評審小組。
評審小組辦公室設在南朗人社分局培訓就業業務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就業創業等工作,由南朗人社分局培訓就業業務辦公室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就業補貼
(一)戶籍人員就業補貼
1.補貼對象。具有本街道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并在翠亨新區(南朗街道)非公有制企業實現就業且辦理了《廣東省就業創業登記證》的城鄉勞動力。(注:已享受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補貼、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除外)
2.申請條件。申請人初次實現就業或再就業,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在同一企業連續參加社會保險六個月以上的城鄉勞動力。(符合條件申請人只能享受一次就業補貼)
3.補貼標準。根據申請人在用工單位實際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連續穩定就業六個月以上的,經用人單位加具意見,符合規定享受補貼資格的勞動者,可向南朗人社分局提出申請辦理就業補貼手續。審批通過后,給予申請人一次性1200元就業補貼。
4.申請材料
(1)《翠亨新區(南朗街道)就業補貼申領審批表》;
(2)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廣東省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入職工作證明》;
(5)《勞動合同》復印件;
(6)申請前6個月的工資簽收表;
(7)參保證明;
(8)申請人銀行卡復印件。
5.申領時間。申請人在用工單位履行勞動合同并連續參加社會保險滿六個月后,三個月內可向南朗人社分局申請就業補貼,逾期不辦理申請的,視作自動放棄申請。
6.申領程序
(1)申請。申請人持《翠亨新區(南朗街道)就業補貼申領審批表》、有效身份證復印件、雇主提供的入職登記證明及參保證明,到南朗人社分局提出申請。
(2)審核。南朗人社分局對申請人的身份、就業登記、勞動合同、工作證明、參加社會保險記錄情況等資料進行核實,并加具意見,報街道評審小組審核和審批。
(3)發放。經南朗街道辦事處審批后,在街道就業創業培訓費中劃撥到申請人賬戶。
(二)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補貼
1.補貼對象。具有本街道戶籍,經南朗人社分局認定為以下兩種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參照《關于做好就業困難人員核定和就業援助工作的通知》(中人社發〔2017〕126號)相關規定)。
(1)男性50周歲至60周歲,女性40周歲至50周歲;
(2)殘疾人(需持有國家認定的殘疾證)。
2.申請條件。被認定為本街道戶籍的就業困難人員(4050人員、殘疾人),與轄區內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
3.補貼標準。根據申請人在用工單位實際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連續穩定就業六個月以上的,經用人單位加具意見,符合規定享受補貼資格的勞動者,可向南朗人社分局提出申請辦理就業補貼手續。審批通過后,給予申請人每月200元就業補貼。
4.申請材料
(1)《翠亨新區(南朗街道)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補貼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廣東省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入職工作證明》;
(5)《勞動合同》復印件;
(6)申請前6個月的工資簽收表;
(7)參保證明;
(8)申請人銀行卡復印件。
5.申請時間。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每年1月、7月提出補貼申請。(當年1月申請去年7至12月,當年7月申請當年1至6月)
6.辦理程序
(1)申請。申請人每年1月和7月,向南朗人社分局提交申請材料,提出申請就業補貼。
(2)審核。南朗人社分局受理申請后,應派出工作人員實地核對申請材料,符合政策規定的,在《翠亨新區(南朗街道)就業補貼申請表》上加具審核意見,報南朗街道辦事處審批。
(3)發放。經南朗街道辦事處審批后,在街道就業創業培訓費中劃撥到申請人賬戶。
(三)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
1.補貼對象。具有本街道戶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在畢業年內(即畢業前一年和畢業后一年),在翠亨新區(南朗街道)非公有制企業實現就業且辦理《廣東省就業創業登記證》的。(注:已享受本街道戶籍人員就業補貼除外)
2.申請條件。申請人在畢業年內在翠亨新區(南朗街道)內實現就業,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在同一企業連續參加社會保險六個月以上的。
3.補貼標準。根據申請人在用工單位實際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連續穩定就業六個月以上的,經用人單位加具意見,符合規定享受補貼資格的勞動者,可向南朗人社分局提出申請辦理就業補貼手續。審批通過后,給予補貼每人每月 500 元,自首次申領補貼月份起 24個月內可享受補貼。(首次補貼應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補貼按半年發放一次,若24個月內離職停止發放補貼)
4.申請材料
(1)《翠亨新區(南朗街道)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廣東省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入職工作證明》;
(5)《勞動合同》復印件;
(6)申請前6個月的工資簽收表;
(7)參保證明;
(8)申請人銀行卡復印件;
(9)申請人畢業證書復印件。
5.申請時間。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每年1月、7月提出補貼申請。(當年1月申請去年7至12月,當年7月申請當年1至6月)
6.辦理程序
(1)申請。申請人每年1月和7月,向南朗人社分局提交申請材料,提出申請就業補貼。
(2)審核。南朗人社分局受理申請后,應派出工作人員實地核對申請材料,符合政策規定的,在《翠亨新區(南朗街道)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請表》上加具審核意見,報南朗街道辦事處審批。
(3)發放。經南朗街道辦事處審批后,在街道就業創業培訓費中劃撥到申請人賬戶。
三、創業補貼
(一)自主創業獎勵
在南朗街道首次實現自主創業,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依法經營六個月以上的,由南朗街道創業專項資金一次性獎勵創業金5000元。如吸納本街道戶籍人員就業,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連續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每吸納一人額外補貼3000元,補貼加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000元。(建筑業、娛樂業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足浴、棋牌除外)
對今后在街道內民營企業孵化基地、創業創意園內創辦的企業,可根據有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具體政策在街道民營企業孵化基地、創業創意園籌建后再行下發)。
1.扶持對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本街道戶籍人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首次于本街道創辦中小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創業人員,且創辦的企業或個體在注冊3年之內。
2.申請條件。具備下列條件,提出創業獎勵申請,由評審小組根據創業獎勵量化標準及實際情況進行評定,確定一次性獎勵金額:
(1)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依法經營三個月以上的;
(2)吸納本街道戶籍人員就業并與就業人員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及為其辦理《廣東省就業創業證》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此項條件作為獎勵金額的主要量化標準);
(3)無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資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4)無超出生產經營范圍行為的;
(5)符合安全生產所需的場所、設備、設施的;
(6)同一經營者、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只能享受一次本辦法自主創業獎勵。
3.申請資料
(1)填寫《翠亨新區(南朗街道)創業獎勵申請表》,屬合伙經營者同時提供合伙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合伙經營協議書;
(2)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完稅清單復印件;
(5)就業人員的勞動合同和參保證明復印件;
(6)員工前三個月工資支付清單;
(7)公安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或曾有犯罪記錄經有關部門處理后無再犯的證明;
(8)投資發票及有效的單據;
(9)申請人的銀行存折或儲蓄卡復印件。
4.辦理程序
(1)申請人向南朗人社分局提交申請資料;
(2)南朗人社分局受理申請人資料。資料完整有效的,予以受理并提交評審小組。資料不全或無效的,發出補齊資料告知書;
(3)評審小組按申請人提交資料進行評審,通過創業獎勵量化標準及實際情況后確定獎勵金額,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加具審批意見,呈街道領導審批;
(4)街道領導審批通過后,將審批結果下發到街道財政部門;
(5)街道財政部門根據街道領導審批結果,將創業獎勵金撥付到申請人個人賬戶內。
(二)自主創業貸款貼息
創業人員依法開辦企業,且吸納本街道戶籍農村勞動力就業并與指定銀行機構簽訂相關借款合同,取得銀行貸款的,由街道創業專項資金給予貸款貼息扶持。貼息貸款的本金最高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期限最長不超過兩年。
1.申請對象。已享受翠亨新區(南朗街道)創業獎勵的創業者,因自籌資金不足的,并與合法的金融機構簽訂《貸款合同》,取得金融機構貸款且按期還本付息。
2.申請條件
(1)申請人必須具備中山市南朗街道戶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本街道注冊并領取了《工商營業執照》的中小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
(2)經濟效益良好,社會效益明顯,誠信守法,依法經營,無違法違紀行為的;
(3)與合法的金融機構簽訂《貸款合同》并取得貸款后,三個月內將《貸款合同》和放貸單復印件送南朗人社分局備案;
(4)同一經營者、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只享受本金最高20萬貼息補貼扶持政策。
3.申請資料
(1)填寫《翠亨新區(南朗街道)貸款貼息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完稅清單等復印件;
(4)《貸款合同》原件復印件;
(5)金融機構發出的還本付息清單;
(6)申請人的銀行存折或儲蓄卡復印件。
4.辦理程序
(1)申請。申請人按照《貸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后,填寫《翠亨新區(南朗街道)貸款貼息申請表》,提出貼息申請;
(2)審核。評審小組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貸款合同》和還款流水清單進行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在申請表上加具意見后呈街道領導審批;
(3)審批。街道領導根據評審小組審核結果進行審批。對符合規定的,在申請表上加具審批意見后,由南朗人社分局到街道財政部門辦理貸款貼息的請撥手續;
(4)撥付。南朗人社分局請撥通過后,將貸款貼息補貼金額劃撥到申請人個人賬戶內;
(5)其他。對申請人不按金融機構規定還款時間內還本付息的,經評審小組審定后取消其享受貼息補貼資格。
四、資金來源
(一)就業補貼資金。由街道財務根據年度促進就業經費預算,統一安排,按規定撥付。
(二)創業補貼資金。由街道辦事處撥出專項資金作為啟動資金,存入指定銀行機構專戶。
五、工作要求
(一)就業補貼、自主創業獎勵
⒈南朗人社分局要采取實地檢查的辦法,認真細致地做好審核工作,杜絕弄虛作假行為,發現提供虛假資料的申請人,一律取消其享受補助申請資格,并追究法律責任。
⒉街道財務部門確保補貼制度公平公正地得到執行,并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位。
(二)自主創業貸款貼息
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遵循公開、透明、擇優扶持、??顚S谩⒓訌姳O督等原則。
⒉相關部門要提高工作效率,盡可能縮短借貸手續的繁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六、監督檢查
(一)對各項資金申報、借貸、使用過程中,有弄虛作假、克扣、截留、挪用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對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資金的單位和個人,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按照資金使用管理有關規定,加強對各項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七、《南朗鎮促進就業創業補貼實施辦法(暫行)》(中南府辦[2018]42號)至2021年8月31日廢止。
八、本實施辦法由南朗人社分局負責解釋。
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執行期為3年。舊辦法廢止至新辦法發布前,按新辦法執行。
中山市南朗街道辦事處
2023年1月17日
附件:⒈翠亨新區(南朗街道)就業補貼申請表
⒉翠亨新區(南朗街道)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補貼申請表
3.翠亨新區(南朗街道)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請表
4.翠亨新區(南朗街道)創業獎勵申請表
5.翠亨新區(南朗街道)貸款貼息申請表
6.自主創業獎勵量化標準評定表
附件1
翠亨新區(南朗街道)就業補貼申請表
附件2
翠亨新區(南朗街道)就業困難人員
就業補貼申請表
附件3
翠亨新區(南朗街道)應屆高校畢業生
就業補貼申請表
附件4
翠亨新區(南朗街道)創業獎勵申請表
附件5
翠亨新區(南朗街道)貸款貼息申請表
附件6
自主創業獎勵量化標準評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