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我市總部經濟發展,加快形成總部經濟規模效應,發揮總部經濟的輻射帶動作用,提高城市創新能力,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和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抓住當前國家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的重大機遇,充分發揮我市區位優勢和產業優勢,以提高城市創新能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堅持發展總部經濟與調整產業結構相結合、堅持培育本地企業總部和引進外來企業總部相結合、堅持發展總部經濟與完善城市功能相結合,著力優化有利于總部經濟發展的環境,加快培育和引進一批規模大、效益高、競爭力強、創新能力突出的總部企業,促進總部經濟集聚發展,不斷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實現總部企業數量增加、質量提升,總部經濟區初具規模。
二、重點任務
(一)支持發展現有總部企業。落實各項配套扶持政策,加強對我市現有總部企業的服務,鼓勵企業立足中山,加大投入,通過資本運營、并購重組、增資擴產等方式做大做強。
(二)大力培育本土總部企業。鼓勵本土優勢企業通過關聯企業內部產權重整和外部兼并擴張,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打造總部形態。
(三)積極引進市外總部企業。充分發揮我市區位優勢、環境優勢、政策優勢和產業優勢,以跨國公司、大型國企、優勢民企為重點,積極引進區域性、職能型總部企業。
(四)加快建設總部經濟區。以翠亨新區、岐江新城為支撐,發揮區位優勢,提升服務功能,加快建設總部經濟區。以重點產業集群為依托,積極發展產業集群總部形態。
三、總部企業認定條件
(一)基本條件。
在我市注冊并具有獨立主體資格,具有決策管理、行政管理、資產管理、資金結算管理、采購管理等總部職能,或經總公司(母公司)授權,承擔總公司(母公司)區域(包括但不限于我市)銷售、研發、運營、結算等部分總部職能的公司、企業或組織機構。
(二)認定條件。
1.第一類:直接認定。
(1)境內外上市公司。
(2)我市企業以存在控制關系的境外公司在境外間接上市,且由我市企業承擔營銷、結算等總部職能;上市企業在我市設立具備營銷、結算等總部職能的企業法人。
(3)央企二級公司以上或區域總部。
(4)在上年度公布的世界企業500強(福布斯)、中國企業500強(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廣東省民營企業100強(廣東省企業聯合會、廣東省企業家協會)名單中的企業。
2.第二類:經營情況認定。
(5)制造業總部企業。上年度在我市結算的營業收入人民幣(下同)10億元以上,且形成財政貢獻3000萬元以上。其中,健康醫藥、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等新興產業,上年度在我市結算的營業收入3億元以上,且形成財政貢獻1500萬元以上;對擁有國家級技術創新平臺,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技專項的創新標桿企業,上年度在我市結算的營業收入1.5億元以上,且形成財政貢獻1000萬元以上。
(6)建筑業總部企業。具有企業資質等級總承包貳級以上資質,上年度在我市結算的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且形成財政貢獻1000萬元以上。
(7)服務業總部企業。
金融業。經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核準牌照的銀行、證券、保險、期貨、公募基金、信托、金融租賃、財務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資產管理公司;金融投資控股公司、金融要素交易平臺、融資租賃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商業保理公司、股權投資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上年度在我市結算的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且形成財政貢獻1000萬元以上。
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等,其中批發業上年度在我市結算的營業收入15億元以上,且形成財政貢獻3000萬元以上;零售業上年度在我市結算的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且形成財政貢獻1500萬元以上;跨境電商、電子商務等上年度在我市結算的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且形成財政貢獻1000萬元以上。
商務服務業。含法律服務、會計服務、投資管理、市場管理、專業市場運營、咨詢服務、供應鏈服務、廣告服務、展覽展示、就業服務、信用服務、安全服務等,上年度在我市結算的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且形成財政貢獻1000萬元以上。
文化旅游業。含出版發行、廣播影視節目制作和傳輸、內容創作、數字創意、動漫游戲、演藝娛樂、時尚消費、休閑體育、旅游服務等,上年度在我市結算的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且形成財政貢獻1000萬元以上。
房地產業。含房地產開發經營等,上年度在我市結算的營業收入30億元以上,且形成財政貢獻5億元以上。
其他服務業。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咨詢服務、規劃設計、科技服務、租賃業、物業管理、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餐飲、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居民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等,上年度在我市結算的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且形成財政貢獻1000萬元以上。
3.第三類:一事一議認定。
(8)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具有重大產業支撐作用的新引進企業,經市招商引資領導小組綜合評估并報市政府批準,可認定為總部企業。
(9)持有國內外權威機構經營許可牌照的機構。包括但不限于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企業及醫療器械注冊企業,取得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的會計師事務所,具備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能力的律師事務所,具有公認權威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等。經市招商引資領導小組綜合評估并報市政府批準,可認定為總部企業。
四、支持政策
(一)落戶獎。
1.符合直接認定條件首次被認定為總部企業的,認定當年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且次年最高按照企業上年度形成地方貢獻的50%給予獎勵,每家企業合計最高不超過1億元。
2.符合其他認定條件首次被認定為總部企業的,最高按照企業上年度形成地方貢獻的50%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億元。
(二)貢獻獎。
1.上年度形成財政貢獻5億元以下的:對新引入、設立和已在我市注冊并經營的總部企業,按形成地方貢獻的增長幅度(第2年與第1年比,第3年與前2年平均水平比,往后年份與前3年平均水平比)給予獎勵。增長20%以下的,按增量的50%給予獎勵;增長20%(含)以上至40%以下的,按增量的60%給予獎勵;增長40%(含)以上至60%以下的,按增量的70%給予獎勵;增長60%(含)以上的,按增量的80%給予獎勵。
2.上年度形成財政貢獻5億元(含)以上的:對新引入、設立和已在我市注冊并經營的總部企業,按在我市形成地方貢獻增量(第2年與第1年比,第3年與前2年平均水平比,往后年份與前3年平均水平比)的80%給予獎勵。
(三)提升獎。
1.總部企業按照市場原則以吸收合并、受讓現有股權、認購新增股權或收購資產、承接債務等方式,絕對控股符合前文總部企業認定條件的公司,且兼并重組后注冊及結算地在本市的,根據兼并重組金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總部企業首次被評為廣東省民營企業100強、中國制造業或服務業企業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世界企業500強的,分別給予獎勵100萬元、200萬、300萬元、500萬元。
(四)用地保障。
1.對總部企業建設用地,項目符合我市鼓勵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優先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新增用地滿足新型產業用地(M0)準入條件的,可優先按新型產業用地(M0)供地。總部企業可以獨立或聯合建設總部辦公大樓。總部大樓以自用為主,允許一部分進行出租或轉讓,具體按照市新型產業用地管理辦法、土地出讓文件及合同執行。
2.總部企業的工業、倉儲用地(商品廠房除外)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通過廠房或倉儲用房加建、廠區改造、內部用地整理等途徑,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3.總部企業利用“三舊”改造用地建設總部辦公、生產用房的,按“三舊”改造相關優惠政策給予支持,符合“三舊”改造政策等相關要求的,可改變土地用途為新型產業用地(M0)。
(五)人才服務。
1.人才獎勵。經認定的總部企業,每家企業給予1個人才獎勵名額;同時,根據企業上年度形成的財政貢獻規模給予相應額外人才名額。對享受獎勵的人才,按個人工資薪金對地方貢獻的50%給予獎勵。享受人才獎勵的總部企業人選,由總部企業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確定,名單報市總部辦備案。
2.入學服務。經認定的總部企業由市教育部門協調安排1個省標準化義務教育學校優質學位(新生,下同);同時,根據企業上年度形成的財政貢獻規模給予相應額外入學名額。享受入學政策的總部企業人才子女,由總部企業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確定,入學名單報市總部辦備案。
3.其他服務。對總部企業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快培養引進緊缺適用人才的意見》(中委〔2010〕7號)、《關于進一步集聚創新創業人才的若干意見》(中山發〔2017〕2號)、《中山市企業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評定管理暫行辦法》(中人社發〔2015〕80號)等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六)政務服務。
1.綠色通道服務。市鎮(區)兩級行政服務中心設立總部企業VIP綠色通道,對總部企業辦事需求,實行專人負責制和限期辦結制。市鎮(區)兩級發展改革部門對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重點建設項目進行綠色通道管理,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投產。
2.直通車服務。建立完善促進總部經濟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實行總部企業對口聯系服務制度。屬于鎮區權限內的事項,由鎮政府、區辦事處協調解決;屬于市級權限內的事項,由市有關部門協調解決;需跨鎮區、跨部門綜合協調解決的事項,由市總部辦提請市政府協調解決。
五、組織實施
(一)健全市發展總部經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制定總部經濟相關政策,審核總部企業資格及有關資助事項,指導各鎮區和企業開展總部經濟工作,協調處理總部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局。
(二)總部經濟資金使用細則及職責分工,由市總部辦會同成員單位制定。各部門和鎮區要強化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創新總部企業支持方式,提高行政辦事效率,為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為我市總部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政務環境。
(三)功能類鎮區(火炬開發區、五桂山)負責全額承擔其轄區內總部企業貢獻獎的獎金,其余鎮區分別由市財政負責承擔獎金的60%,所在鎮區負責承擔40%。
(四)發揮行業協會推動作用。發揮行業協會市場監管、行業自律、政企橋梁等職能,協助做好總部企業引進、培育、認定等工作。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反映行業動向,提出政策建議,引導總部企業健康發展。
(五)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我市其他市級扶持政策規定的,按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鼓勵鎮區在辦公用房、人才購房等配套出臺轄區總部經濟支持政策。
(六)市總部辦每年對已認定的總部企業進行資格復審,總部企業連續兩年在我市形成財政貢獻未達到認定條件的,暫停享受總部經濟扶持政策。因實行“關閉、停辦、合并、轉產”等無法經營的,經總部辦報市政府審定后取消其總部企業資格,不再享受總部扶持措施,且該企業兩年內不得再申請認定;滿兩年后符合條件的,可重新申請認定,繼續享受除落戶獎之外的扶持資金。
(七)總部企業如發生更名、重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股權轉讓、遷出等重大事項的,應在辦理相關手續前三個月內將相關情況報送市總部辦及所在鎮區。
(八)企業弄虛作假、采取欺騙手段的,經查證屬實,不予認定及扶持,已取得總部企業資格的取消其資格,并將其失信行為納入企業信用信息,視情節嚴重采取停止撥付扶持資金、追償資金等措施。
六、其他
本意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鼓勵發展總部經濟的若干意見》(中府〔2019〕1號)同時廢止。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