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各單位、各部門、各鎮屬企業:
《民眾鎮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工作方案》業經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中山市民眾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9日
民眾鎮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工作方案
根據中山市國資委《關于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企業社會化管理服務移交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工作要求,為確保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屬地移交工作順利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移交對象
移交對象為各級國有企業尚未移交社會化管理的已退休人員。尚未移交社會化管理是指退休人員管理服務、人事檔案、黨組織關系其中一項或一項以上未移交的。
二、移交流程
(一)國有企業需做好移交前準備工作:
1、摸清尚未實行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底數,編制擬移交人員名冊;
2、妥善處理好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
3、向退休職工開展政策宣傳,確定移交地;
4、擬定移交方案(方案內容應當包括移交人數、黨員人數、檔案冊數、擬移交資產情況、時間安排、應急預案等內容);
5、國有企業按要求準備好材料(含對退休人員人事檔案材料進行編碼)。
(二)國有企業向民眾鎮財政分局提出移交申請,并就交接時間、交接手續等事項進行磋商,明確雙方權益義務。
(三)國有企業與中山市民眾鎮人民政府簽訂社會化管理移交協議。
(四)社會管理服務移交。國有企業憑移交協議到民眾鎮人社分局進行備案,核對退休人員社保基礎信息。企業提交《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人員名冊》,民眾鎮人社分局與企業核對無誤后,在名冊接收方處簽字蓋章予以確認。
民眾鎮人社分局根據實際情況將退休人員分配到具體社區進行管理,納入社區服務。各社區與退休人員聯系對接,在接收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信息之后,及時核對或通知國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或授權委托人前來逐一核實信息內容,發放聯系卡。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原已由民眾鎮人社分局負責管理的,不再辦理移交手續,繼續由原渠道負責管理。
(五)人事檔案移交。企業將《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移交名冊》及退休人員檔案提交給民眾鎮組織人事辦公室,民眾鎮組織人事辦公室核對無誤后在《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移交名冊》上蓋章予以確認并接收,并聯同民眾鎮檔案館對人事檔案進行日常管理。對于因歷史原因檔案資料整理不夠規范的,由企業填寫《轉移檔案材料清單》,移交雙方簽字確認,明確雙方責任。國有企業退休人員檔案原已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管理的,不再辦理移交手續,繼續由原渠道負責管理。
(六)已故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移交。中央、省駐中山企業、市屬國有企業已故退休人員人事檔案資料移交到市檔案館,按照《中山市國有企業已故人員檔案移交工作指引》辦理。(聯系部門:市檔案館收集管理部,聯系電話:0760-88329496 )。
(七)黨員組織關系接轉。民眾鎮組織人事辦公室按照省統一安排對國有企業退休人員黨組織關系進行接轉,并及時將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中的黨員編入黨支部。
(八)移交費用接收。民眾鎮財政分局與國有企業溝通,接收企業向我鎮繳納的移交費用。
(九)銜接社保機構。民眾鎮人社分局和社區及時將接收的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函告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有效銜接社會保障管理服務。
(十)健康服務。民眾鎮衛計局指導做好退休人員相關健康服務,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等。
經集中完成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國有企業,新增的退休人員不再簽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協議,納入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常態化移交和社會化管理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