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民眾鎮相關部門對沿江村一違建廠房進行依法拆除。<?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2016年4月,民眾城管執法分局接上級單位移交沿江村一廠房違法建設案件,其土地使用證范圍內共有10幢建筑物,其中4幢總建筑面積為17565.35平方米屬于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違法建設行為,可以通過相應的處罰重新補辦規劃報建;其余6幢為臨時建筑物,建筑面積為 1397.15平方米,要求限期拆除。民眾城管分局已于2017年3月15日對其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已于3月28日繳納了 1,141,260元罰款并自行拆除了122.94平方米的臨時建筑。目前當事人仍有1274.21平方米的臨時公棚未拆除,該案件行政訴訟期已于2017年9月15日到期。
當日上午,民眾城管執法分局會同公安分局、宣傳辦、鎮維穩中心、供電、供水公司、沿江村等各職能部門依法開展清拆行動。鎮黨委委員譚偉強到清拆現場指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