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民眾環保分局聯合鎮安監分局、上網村村委工作人員在對浪網大道610號之三的某紡織助劑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能提供環保審批驗收等相關資料,為避免該公司的生產對環境產生影響,環保分局對該公司進行查封。
環保分局透露,在檢查中發現該公司車間內堆放有一定量的化工原料和塑料桶,并設有主要生產設備反應釜1個和攪拌器3個等,有2名工人在現場。檢查時該公司無生產,但有生產痕跡,暫未發現周邊環境受到明顯污染。該公司員工未能提供環保審批驗收等相關資料,環保分局環境監察人員已對現場進行拍照取證,并告知企業現場負責人相應的法律責任。在村委工作人員見證下,環保分局環境監察人員對該公司生產設備采取查封措施,查封期限為三十天,將《中山市環境保護局查封(扣押)決定書》交給負責人,并聽取了負責人對查封的陳述意見。
現該案已進入立案調查階段,民眾環保分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該企業進行查處,并將對該公司的生產經營及環境污染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民眾環保分局表示,廣大群眾可撥打民眾環保分局信訪投訴電話85168302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舉報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