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總)支部、鎮屬機關各部門:
根據公安分局黨委報來的請示,經研究,決定:
梁培明同志任民眾鎮公安分局機關黨支部書記;
郭桂泉同志任民眾鎮公安分局刑偵大隊黨支部委員;
李偉同志任民眾鎮公安分局治安大隊黨支部委員;
吳澤全同志任民眾鎮公安分局交警大隊黨支部書記;
袁煥嫻同志任民眾鎮公安分局交警大隊黨支部委員;
許灌孟同志任民眾鎮公安分局民城派出所黨支部書記;
周俊明同志任民眾鎮公安分局浪網派出所黨支部書記;
羅偉洪同志任民眾鎮公安分局浪網派出所黨支部委員;
謝繞生同志任民眾鎮公安分局新平派出所黨支部書記;
蘇澤明同志任民眾鎮公安分局新平派出所黨支部委員;
樓振宇同志任民眾鎮公安分局錦標派出所黨支部書記;
李發榮同志任民眾鎮公安分局錦標派出所黨支部委員;
張蘇春同志任民眾鎮公安分局錦標派出所黨支部委員。
免去:
梁培明同志民眾鎮公安分局交警大隊黨支部委員職務;
李偉同志民眾鎮公安分局刑偵大隊黨支部委員職務;
許灌孟同志民眾鎮公安分局新平派出所黨支部書記職務;
羅偉洪同志民眾鎮公安分局錦標派出所黨支部書記職務;
謝繞生同志民眾鎮公安分局治安大隊黨支部委員職務;
蘇澤明同志民眾鎮公安分局浪網派出所黨支部書記職務;
樓振宇同志民眾鎮公安分局機關黨支部書記職務;
李發榮同志民眾鎮公安分局民城派出所黨支部書記職務;
梁繼軍同志民眾鎮公安分局交警大隊黨支部書記職務;
謝明志同志民眾鎮公安分局新平派出所黨支部委員職務;
陳洪坤同志民眾鎮公安分局錦標派出所黨支部委員職務;
吳炬森同志民眾鎮公安分局錦標派出所黨支部委員職務。
中共中山市民眾鎮委員會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