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深江鐵路項目(民眾街道段)建設需要,擬對征收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和非住宅用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等實施征收補償。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集體土地征收實施辦法的通知》(中府〔2019〕63號)、《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山市公益性項目用地征收補償的實施意見》(中府〔2019〕107號)、《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等文件的有關規定,按民眾街道征收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并結合民眾街道實際,制定本補償方案。
一、征收范圍
深江鐵路項目(民眾街道段)擬征收范圍(詳見項目用地紅線圖)。
二、征收補償對象
?。ㄒ唬┓脖患{入本次擬征收范圍的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以及房屋、地上附著物及青苗所有權人為征收補償對象(簡稱“被征收人”)。
?。ǘ┍徽魇杖隧毘植粍赢a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以及有關權屬歷史資料等作為補償依據。若同一處房地產同時核發一本以上的共有權屬證書的仍作一戶計算。
三、補償方式及征收標準
?。ㄒ唬┺r民集體所有土地
1、征地補償
征收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按中山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8.8萬元/畝(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實施補償。征地留用地采用折算貨幣方式予以補償,按實際征收土地面積15%折算征地留用地,征地留用地性質為工業用途,折算貨幣補償標準為100萬元/畝,折算后的折現補償單價為15萬元/畝。綜上,征地補償綜合單價為23.8萬元/畝。
2、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等補償
青苗、地上附著物等參照《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山市公益性項目用地征收補償的實施意見》(中府〔2019〕107號)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結果作為補償依據,經民眾街道辦事處核準補償依據后再進行補償。
3、獎勵
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被征收村集體在中山市自然資源局下達征收任務完成期限前簽訂征地協議并辦理書面移交土地手續的,對被征收村集體按照1萬元/畝進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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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權補償
?。?)工業用地使用權采取貨幣方式予以補償。
?。?)國有商業用地按以下先后順序確定補償方式:①同宗地計容建筑面積補償。②計容建筑面積異地補償。③貨幣補償。
?。?)擬收回未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但已取得征地批文的土地,按土地取得成本價進行補償。
2、房屋及地上附著物補償
地上房屋、附著物及青苗等參照《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山市公益性項目用地征收補償的實施意見》(中府〔2019〕107號)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結果作為補償依據,經民眾街道辦事處核準補償依據后再進行補償。
3、獎勵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已辦理登記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為非住宅用地,且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土地和房屋評估價值的10%獎勵。
(2)被征收土地為空地狀態的不設獎勵。
?。?)項目用地紅線范圍外的土地不設獎勵。
四、其他事項
?。ㄒ唬┌凑铡吨猩绞腥嗣裾P于中山市公益性項目用地征收補償的實施意見》(中府〔2019〕107號)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民眾街道的相關規定進行補償和獎勵。
?。ǘ┍痉桨鸽S國家法律、法規及省、市等相關文件補償標準的變動而進行調整。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ㄈ┍痉桨缸怨贾掌饘嵤?,由民眾街道組織實施及解釋,僅適用于本項目的土地與房屋征收補償。征收雙方未能協商達成共識的,則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