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執法監察過程中發現部分無主物品,經多方查找仍無法找到物品失主。我局按照《中山市罰沒財物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相關規定對物品進行公告處置。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七日內,請上述物品的所有權人持有效證件到中山市民眾街道應急管理局認領并接受調查、主張權利、提供有關證明文件,超過7天無人認領的財物,根據相關規定按無主物品依法處置。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民眾街道應急管理局無主財物公示明細表
聯系人:袁振華
聯系電話:0760-85168266
聯系地址:中山市民眾街道政府大院西側2樓二層
中山市民眾街道應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