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關于印發《中山市黃圃鎮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實施細則》的通知
據《中山市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管理辦法》(中府〔2024〕24號) 的精神,結合我鎮流動人員服務和管理工作實際,制定《中山市黃圃鎮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實施細則》(中黃府規字〔2024〕2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在黃圃鎮區域內居住并持有本鎮《廣東省居住證》(含電子居住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等處在有效期內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的流動人員子女積分入學管理活動。
一、文件制定背景
隨著戶籍制度改革、二孩三孩政策實施,我鎮進入義務教育入學高峰期,為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政策,保障流動人員子女入學權益,提高教育公共服務均等化效率,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制定依據
《中山市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管理辦法》(中府〔2024〕24號)
三、《實施細則》什么時候開始實施 ?
《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四、積分入學申請條件是什么?
一是積分入學只接受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新生入學申請,不接受其他年級插班生積分申請;
二是申請人須在黃圃鎮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含電子居住證)、《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等,且積分入學網上報名時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
五、積分入學申請地如何選擇?
按照“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政策,申請人可用黃圃鎮有效居住證上的現居住地址(或申請人或其配偶的黃圃鎮房產證地址),為其子女申請積分入學。每名申請積分入學兒童、少年只能選擇中山市內一個鎮街作為申請地。積分當年有效,且只限于義務教育起始年級新生入學。有多個子女同年申請入學的,只需申請一次積分。
六、加分項包括哪些?
本次積分入學滿分800分,其中市級共性項目200分,黃圃鎮個性項目600分。
市級共性項目包含辦理居住證時限計分和繳納住房公積金時限計分。
黃圃鎮個性項目包含文化程度、社會保險、房產情況、退役軍人、表彰獎勵、特殊崗位、社會貢獻和其它項目計分。
七、沒有社保可以申請積分嗎 ?
可以。申請人在中山持有有效期內居住證即可申請積分入學。社保不作為申請必須條件,而是作為黃圃鎮個性項目加分項目。
八、可以選擇父母雙方同時積分嗎?
不可以。適齡兒童、少年隨父母一方來中山工作、居住,滿足條件即可申請積分,父母均滿足積分申請條件時,可根據自身需要選擇父母一方作為申請人。
九、積分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積分入學實行網上報名,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積分入學管理平臺進行報名,一次性提交所有相關證明材料;
黃圃鎮積分入學管理窗口在申請人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進行初步審核。初審通過的在管理平臺注明初審通過。初審不合格的,退回給申請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審核部門在網上報名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評分操作。
積分確認后,申請人所得分數由高到低進行依次排名,在積分排名所得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申請人市級共性項目合計得分、市級“居住證”項目得分、市級“住房公積金”項目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積分排名先后順序。如仍然無法確定排名順序時,則通過申請人申請時間先后進行排名。排名結果在相關網站或媒體公示10個工作日。
十、積分入學入圍后學位怎樣安排?
黃圃鎮教育部門根據教育資源分布情況和戶籍人口數量,科學測算可提供給積分入學的公辦學位指標數并統籌做好積分生入讀工作,統籌安排入讀學校。不服從入學安排或未辦理入學手續的,視為放棄入讀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