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第十四條、《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工作意見》(粵府辦〔2014〕32號)第四點和《中山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中府〔2015〕14號)第二十三條規定,就文件制定事宜作說明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說明
為規范醫療救助管理工作,幫助救助對象獲得基本醫療服務和享受醫療保障待遇,根據《中山市醫療救助辦法》規定,結合本鎮實際,我鎮出臺《黃圃鎮醫療救助辦法》,能夠明確各相關單位職責、醫療救助對象、救助方式、救助標準及救助程序等事項。
二、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依據
(一)《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二)《中山市臨時救助暫時辦法》
三、文件的制定程序說明
我單位根據相關醫療救助的法律法規和黃圃鎮自身實際,制定《黃圃鎮醫療救助辦法》初稿;對文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審查發現問題時應對文件稿進行相應修改,填寫《中山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公平競爭審查表》及修改稿;于3月23日-4月5日在黃圃鎮政府網站及政府大堂公告欄公開征求相關部門和群眾意見;對群眾、相關單位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并填寫《反饋意見采納情況匯總表》出具起草/修訂說明和《黃圃鎮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稿合法性審查申請表》交鎮法制辦(司法所)審核;法制辦對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出具《合法性審查意見》。
四、主要內容說明
主要共分8章、41條,主要內容包含總則,救助對象,救助方式和標準,申請、受理與審核,醫療救助資金籌措和管理,社會力量參與,法律責任,附則等方面。結合工作實際,為保證醫療救助工作的順利開展,《辦法》明確了醫療救助資金由鎮根據救助支出需要,通過財政預算等渠道籌集。
五、相關單位意見協調情況說明
征求意見稿已于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5日向社會及相關部門公布,公開征求各界意見。具體收集意見采納情況、詳細見《黃圃鎮醫療救助辦法》反饋意見采納情況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