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關于印發《中山火炬開發區先進制造業扶持辦法》的通知
我區制定了規范性文件《中山火炬開發區先進制造業扶持辦法》(中開管〔2023〕18號)(以下簡稱《辦法》),于202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現對《辦法》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促進我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意見》(粵府函〔2020〕82號)、《廣東省激發企業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粵府〔2023〕23號)、《中山市推進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府〔2022〕1號)等文件精神,并依據《中山火炬開發區產業扶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開管〔2023〕15號)規定,制定《辦法》。
二、主要內容
《辦法》主要內容如下:
(一)資助范圍:
1、先進制造業項目(含新增廠房面積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擴產項目、總部在我區的“一區多園”項目),主要包括高端裝備、光電、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等國家、省、市鼓勵類產業項目和高新技術企業項目,重點引進數字經濟、人工智能產業鏈關鍵項目。
2、支持企業智能化改造和其他提升企業競爭力的事項。
3、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和公共檢驗檢測平臺建設。
4、其他需要資助的事項。
(二)資助主要內容:
1、評價為一類的新引進先進制造業項目和增資擴產項目,當年研發費用投入占銷售收入總額比重為3%及以上,投產后前2年年銷售收入超過5000萬元時按當年銷售收入的0.6%給予獎勵,后3年年銷售收入超過5000萬元時按當年銷售收入的0.3%給予獎勵。
2、評價為一、二類的租賃類新引進先進制造業項目和增資擴產項目,當年研發費用投入占銷售收入總額比重為3%及以上,正式投產3年內,當年銷售收入超過5000萬元的,當年租金補貼可達50萬元至300萬元。
3、對已通過市、區項目準入的供地類項目,在納入我區“一套表”統計后,給予過渡性廠房補貼,期限最長2年,當年銷售收入超過2000萬元的,當年租金補貼可達50萬元至300萬元。
4、對于涉及揮發性有機物、爐窯及鍋爐的企業,通過實施環保改造工程等獲得管理等級提升的給予獎勵。對于開展廠區雨污分流工程改造的企業,雨污分流管道隱蔽工程驗收合格的,給予獎勵。
5、鼓勵數字化升級改造,經專家評審,根據項目數字改造程度,給予項目投資總額5%至20%的資助,單個項目原則上扶持資金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6、支持區內規上工業企業參加國內外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