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中山火炬開發區先進制造業扶持辦法》解讀
各有關單位:
《中山火炬開發區先進制造業扶持辦法》業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徑與區經濟發展和科技信息局聯系,電話:89893850。
中山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3年3月13日
中山火炬開發區先進制造業扶持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促進我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意見》(粵府函〔2020〕82號)、《廣東省激發企業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粵府〔2023〕23號)、《中山市推進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府〔2022〕1號)等文件精神,并依據《中山火炬開發區產業扶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開管〔2023〕15號)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區財政每年預算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扶持先進制造業發展。
第三條 專項資金資助范圍如下:
(一)先進制造業項目(含新增廠房面積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擴產項目、總部在我區的“一區多園”項目),主要包括高端裝備、光電、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等國家、省、市鼓勵類產業項目和高新技術企業項目,重點引進數字經濟、人工智能產業鏈關鍵項目;
(二)支持企業智能化改造和其他提升企業競爭力的事項;
(三)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和公共檢驗檢測平臺建設;
(四)其他需要資助的事項。
第二章 支持方式和標準
第四條評價為一類的新引進先進制造業項目和增資擴產項目(詳見附件1、2、3)且當年研發費用投入占銷售收入總額比重在3%及以上,投產后前2年年銷售收入超過5000萬元時按當年銷售收入的0.6%給予獎勵,后3年年銷售收入超過5000萬元時按當年銷售收入的0.3%給予獎勵。如項目在投產5年內被評為總部企業,則自評為總部企業當年起,本項扶持將扣除總部企業經營貢獻獎。
第五條評價為一、二類的租賃類新引進先進制造業項目和增資擴產項目(詳見附件2、3)且當年研發費用投入占銷售收入總額比重在3%及以上,正式投產3年內,當年銷售收入超過5000萬元的,當年給予租金補貼,補貼標準為廠房(含辦公樓)底層不超過20元/平方米·月,其余樓層最高不超過18元/平方米·月。其中,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含)至1億元的,當年租金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年銷售收入1億元(含)至5億元的,當年租金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年銷售收入5億元(含)以上的,當年租金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第六條 對已通過市、區項目準入的供地類項目,在納入我區“一套表”統計后,給予過渡性廠房補貼,期限最長2年。補貼標準為廠房(含辦公樓)底層不超過20元/平方米·月,其余樓層最高不超過18元/平方米·月。其中,年銷售收入2000萬元(含)至1億元的,當年租金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年銷售收入1億元(含)至5億元的,當年租金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年銷售收入5億元(含)以上的,當年租金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第七條對于涉及揮發性有機物、爐窯及鍋爐的企業,通過實施環保改造工程等獲得管理等級提升的給予獎勵。實施環保改造工程后,提升一個等級的,給予環保改造工程投入10%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提升兩個等級的,給予環保改造工程投入20%的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對于開展廠區雨污分流工程改造的企業,雨污分流管道隱蔽工程驗收合格的,給予改造工程投入20%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開展污染物過程管控能力提升,污染物自動監控設施驗收合格的,給予工程投入20%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八條鼓勵通過標準通信接口、協議轉換、傳感設備、邊緣計算等采集方式實現生產過程和物流過程設備信息、產品參數等數據在平臺上匯集,開展設備數字化管理、設備在線故障診斷、預測性維護、產能提升、節能降耗、質量管理等分析應用。經專家評審,根據項目數字化改造程度,給予項目投資總額5%至20%的資助,單個項目原則上扶持資金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支持建設技術水平高、集成能力強、行業應用廣的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以及面向重點行業和區域的特色型工業互聯網平臺、面向特定技術領域的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新增服務我區工業制造業企業數量首次達到50家、100家、200家以上的,經專家評審,按照其軟件開發費、設備購置費等平臺建設費用(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計算)最高30%給予補貼,每個平臺分別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已獲得本辦法獎勵再次獲得更高檔次獎勵的,按照增量部分獎勵。
第九條通過市級自愿清潔生產認定的企業每家給予5萬元獎勵,獲得省自愿清潔生產認定的企業增加獎勵2萬元。
第十條對區內企業為主辦或承辦單位舉辦的省級以上學術研討會和產業峰會,給予不超過50%的會務費資助,其中國際級、國家級、省級學術研討會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資助。
第十一條支持區內規上工業企業參加國內展會,如該企業當年銷售收入增長15%(含)以上,給予每家企業每年一次參展獎勵1萬元;如該企業當年銷售收入增長30%(含)以上,對該企業第二次參展獎勵1萬元。
第十二條對區內企業參加境外展會并獲得市商務局資助的,給予1:1配套資助,市、區兩級資助不得超過企業實際展會支出。
第十三條對自主向國家批準從事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種類并獲得中山市出口信用保險事項扶持資金的一般企業,按其獲得市支持資金總額1:1比例配套扶持,最高支持金額30萬元。
第三章 附則
第十四條 科技創新能力突出、經濟貢獻大、對我區經濟和科技發展具有帶動作用的重點項目,經區管委會批準,可另行給予重點支持。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區管委會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區經科局承擔。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符合《中山火炬開發區扶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開管〔2021〕17號)支持條件的項目,可以繼續獲得該辦法的支持。
附件1
工業項目評分表(建設類)
附件2
工業項目評分表(租賃類)
附件3
工業項目評分說明
一、建設類項目固定資產包括:地價款、廠房建設費、裝修款、設備費用;租賃類項目投資總額包括廠房二次裝修、設備款等。
二、基本分滿分不超過100分,附加分滿分不超過20分。
三、建設類項目得分80分-90分(含80分)的為二類項目,得分90分以上的為一類項目。
四、綜合評價附加分評分
1.建設類項目銷售收入總額達10億元的加5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億元銷售收入加1分;租賃項目銷售收入總額達2.5億元的加5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000萬元銷售收入加1分。
2.建設類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達2億元的加5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額加1分;租賃類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達6000萬元的加5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2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額加1分。
3.國家、省和市專精特新企業分別加10分、8分和6分。
4.在我區注冊企業為上市公司總部的加15分,上市申請材料已被證監會正式受理的擬上市企業加10分。
5.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加10分,獲省級科技進步獎的加10分。
6.人才加分項:(1)企業獲省創新團隊立項或團隊帶頭人員(在我區全職)為院士、或獲國家高層次人才認定、“廣東特支計劃”中的杰出人才和領軍人才等,加10分;(2)企業獲市創新團隊立項或團隊帶頭人員(在我區全職)經市相關部門認定的特聘人才B檔以上的專家人才等,加8分。
7.累計獲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每500萬元加1分,最高10分。
以上七類加分項中任何一類如可獲得同時加分,則只取最高分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