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港口鎮人才公寓管理辦法(試行)》
港口鎮于2022年6月23日印發了《港口鎮人才公寓管理辦法(試行)》(中港府〔2022〕3號)?,F就《港口鎮人才公寓管理辦法(試行)》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更好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人才強市戰略,港口鎮不斷加強人才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人才住房保障措施,構建良好的引才、育才、用才環境,港口鎮黨委、政府在廣泛征求業務部門、律師事務所等單位的意見基礎上,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二、形成過程
根據周邊鎮街的人才公寓管理工作相關經驗,結合我鎮工作實際,認真制定了《港口鎮人才公寓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在2022年3月31日至4月29日通過鎮政府網站公開征求意見;2022年3月10日至4月18日期間,三次向鎮經科、人社、財政等部門征求意見;2022年6月7日經港口鎮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審查,未發現存在違反公平競爭原則事項;2022年6月14日經鎮司法所委托法律顧問出具合法性審查意見,隨后提交鎮黨委會集體研究并表決通過形成定稿。經鎮長簽發后以中港府〔2022〕3號文印發。
三、主要內容
《港口鎮人才公寓管理辦法(試行)》共五個部分十五條,包括總則、申請條件、租房管理、申請程序、其他事項。全面對人才公寓的管理工作進行明確規定,確保整個人才公寓租住管理規范有序,進一步提高我鎮人才安居服務水平,更好保障人才全身心投入創新創業。
四、社會效益
《港口鎮人才公寓管理辦法(試行)》的實施將進一步提高我鎮人才服務保障能力,為各類引進人才在住房安居方面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有利于更好地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創造更好的干事創業條件。
五、其他事項
本辦法自2022年7月25日起實施,并由鎮黨建辦負責解釋,按工作需要進行修訂。如與上級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未盡事宜,由港口鎮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同相關部門進行研究。
港口鎮黨建工作辦公室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