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印發《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地方儲備糧庫存監督檢查實施細則》的通知
為指導中山市地方儲備糧庫存管理,規范中山市地方儲備糧庫存監督檢查工作,確保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和儲存安全,我局制訂了《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地方儲備糧庫存監督檢查實施細則》。現對文件解讀如下:
一、制定《細則》的背景
2014年6月30日,我局印發《中山市市級政策性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實施細則》(中府辦〔2014〕222號)作為中山市地方儲備糧庫存監督檢查的規范性文件,舊細則施行以來,有效指導了地方儲備糧庫存監督檢查工作,積累了豐富經驗。但近年來,隨著國家對糧食儲備工作不斷提出的新要求,省相繼修訂或出臺糧食儲備相關管理辦法和細則,且根據中山地方儲備糧管理工作發生的實際變化,舊細則已不適應當前中山地方儲備糧監督檢查工作要求。為做好新形勢下中山市地方儲備糧監督檢查工作,建立健全中山市地方儲備糧庫存監督檢查制度,需對該細則進行修訂。
二、制訂《細則》的依據文件
(一)《糧食流通管理條例》
(二)《糧食庫存檢查暫行辦法》
(三)《糧食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管理暫行辦法》
(四)《廣東省地方儲備糧庫存檢查暫行辦法》
三、《細則》中有關重要概念
中山市地方儲備糧:市級儲備糧、應急動用權屬中山市人民政府的糧食(含成品糧油)以及社會責任儲備糧等享受財政專項資金補貼政策的糧食。
雙隨機、一公開:在監管過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四、《細則》的亮點
相比原《中山市市級政策性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實施細則》,《細則》的條款內容根據行政執法工作的規范化要求,更詳細全面地規范監督檢查工作流程,對監督檢查全流程各環節作出明確規定。《細則》將有效指導全市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做好地方儲備糧庫存監督檢查工作,提升全市糧食系統行政執法水平,助力保障中山糧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