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大涌鎮建筑領域規范用工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徑與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涌分局聯系。聯系人:鄭獻輝,聯系電話:87776388。
大涌鎮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關于大涌鎮建筑領域規范用工
管理辦法(試行)
為加強工程建設領域用工管理,嚴格落實建筑工地實名制管理、分賬管理制度,規范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有效預防和切實解決建筑領域勞資糾紛問題,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及《關于印發〈廣東省建設工程領域用工實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規范〔2019〕1號)規定,結合我鎮建筑工地實際,特制定本試行管理辦法。
一、落實繳存工資保證金制度
建筑單位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時,鎮城管住建和農業農村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涌分局可約談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告知建筑單位必須遵循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范,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和工人工資分賬管理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應按《中山市建設工程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管理實施細則》繳存工資保證金。
二、設置維權告示牌
施工總承包單位須在工程施工現場顯眼位置設置標準的維權告示牌。明確標示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企業、監管部門等基本信息;明確標示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工資支付周期、用工實名制、工資支付分賬管理信息,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投訴舉報電話、地址,市、鎮法律援助電話。
三、實行建筑工地實名制管理
建筑單位用工管理推行“實名制”,工人進入施工現場要審核身份。施工現場原則上實施封閉式管理,設立進出場門禁系統,采用人臉、指紋、虹膜等生物識別技術進行電子打卡;不具備封閉式管理條件的工程項目,應采用移動定位、電子圍欄等技術實施考勤管理。建筑單位開工前,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在施工現場配置與實名制系統相適應的個人身份特征識別設備,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筑單位建筑工人應通過個人識別身份信息進行考勤,并以此作為工作計量、工資發放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
四、落實日常勞動用工手續制度化、規范化
用人單位須依法與招用的建筑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工資計算方式和工資支付日期并嚴格履行,實務中先簽訂勞動合同后才能進場施工。用人單位須依法為招用的建筑工人辦理入職登記手續,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每月足額支付建筑工人工資。
項目分包給有資質的分包企業,施工總承包單位要嚴格要求分包公司做好規范用工手續,每周期的工資結算憑證上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備案存檔;未具備資質主體的分包項目,則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其他施工人員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納入施工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工程總承包單位不得將工程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否則應承擔清償拖欠工資連帶責任。
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企業應當建立用工管理臺賬,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資全部結清后至少3年。
五、施工單位開立專用賬戶,落實分賬管理
建設單位每期支付工程款項時,嚴格按照工程材料款與工人工資款分開賬戶轉賬支付。施工總承包單位需建立用工管理臺賬,做好工人工資的發放流程管理,保證建筑工人工資按時、足額發放。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將工程款賬戶和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分開管理,工資支付專用賬戶除發放工人工資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提取現金。
分包企業應當按月考核其招用建筑工人的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建筑工人本人簽字確認后,與當月工程進度等情況一并交施工總承包單位。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實施動態監督管理,掌握施工現場用工、考勤、工資支付等情況,審核分包企業編制的建筑工人工資支付表。
施工總承包單位根據分包企業編制的工資支付表,通過工人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支付到建筑工人的銀行賬戶,并向分包企業提供代發工資憑證。
六、鎮政府組織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查處
鎮政府不定期組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涌分局和住建部門到各建筑單位進行現場抽查軟硬件配備及使用情況、考勤制度落實情況等,發現問題,管理部門之間及時通報,督促工地整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涌分局認真履行職責,做好調查研究,統籌協調,巡查和督促等工作;著重指導企業依法規范勞動用工、工資發放、實名制管理、考勤管理,爭議調處等相關方面內容。
建筑單位存在逾期支付工人工資行為,且不按要求進行整改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涌分局將情況通報至鎮行政綜合執法局,由鎮行政綜合執法局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書或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法律文書,并將出具的文書通報鎮城管住建和農業農村局,鎮城管住建和農業農村局依職權對相應責任主體進行失信懲戒。
針對可能發生的群體性欠薪隱患或已經發生的群體性欠薪事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涌分局或鎮城管住建和農業農村局應將掌握的案情及時向對方通報,接報單位要及時、主動介入調查,查明屬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移交鎮行政綜合執法局處理。
七、退還項目工資保證金提交的材料
建筑單位完工后,申請退還項目工資保證金時,施工總承包單位須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涌分局提供以下資料作為審批退還工資保證金的必要條件:
工程完工驗收憑證或該項目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注銷憑證;
在工人工資已全額支付完成的條件下,施工單位填寫《返還建設工程工資保證金申請表》;
(三)工程總承包合同;
(四)工人工資保證金開戶繳存憑證;
(五)工人工資支付憑證(提供工人工資簽收表復印件加蓋公章和竣工前3個月的發放工資專賬銀行賬戶流水賬目);
(六)導出實名制考勤設備生成的電子考勤記錄數據(電子檔)。
八、解釋
本辦法由大涌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九、試行時間
本辦法從2021年5月1日起試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以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日期為納入本辦法的起始時間。
政策解讀:《關于大涌鎮建筑領域規范用工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