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鎮制定了規范性文件《中山市東鳳鎮醫療救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于2021年10月8日起實施。根據《中山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中府〔2015〕14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說明
為進一步完善我鎮醫療救助制度,筑牢困難群眾醫療救助保障安全網,不斷提高醫療救助管理服務水平,最大限度減輕困難群眾醫療支出負擔,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醫療救助辦法的通知》(中府辦〔2020〕48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我鎮出臺《中山市東鳳鎮醫療救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能夠明確醫療救助對象、救助標準、救助程序及各相關單位職責等事項。
二、文件的制定政策依據
1、《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醫療救助辦法的通知》(中府辦〔2020〕48號);
2、《關于貫徹落實<中山市醫療救助辦法>指導意見的函》(中山醫保函〔2021〕4號)。
三、主要內容說明
?。ㄒ唬┟鞔_了醫療救助對象范圍。我鎮醫療救助對象分為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其他醫療救助對象和本鎮戶籍的持證精神殘疾人。
1.重點醫療救助對象為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本市戶籍人口,持有由市民政部門核發的《廣東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或《兒童福利證》的人員。
2.其他醫療救助對象為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本鎮戶籍居民、在本市連續居住滿3年且現居住地在東鳳鎮(以辦理本地《廣東省居住證》為準)且申請醫療救助前已在本市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足額繳費滿3年的非本市戶籍人員,申請救助當月起過去一年內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享受社會醫療保險待遇后,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及家庭財產情況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
?。ǘ┟鞔_了醫療救助對象的救助標準。
1.重點醫療救助對象根據《中山市醫療救助辦法》有關規定進行救助和參保資助。
2.其他醫療救助對象自申請救助當日起過去一年內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享受社會醫療保險待遇后,剩余個人需要支付的醫療費用按70%的救助比例予以救助,由鎮醫療救助資金負擔,年度救助限額為20萬元。
3.本鎮戶籍持證精神殘疾人在本市定點精神病??漆t院或精防門診治療的,在扣除醫保報銷部分后,門診費用根據每月個人繳費部分金額屬于的相應檔次規定進行救助;在中山市第三人民醫院住院醫療費用中的個人自付部分按70%救助。
?。ㄈ┟鞔_了申請救助時間。
1.其他醫療救助對象自申請救助當日起過去一年內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享受社會醫療保險待遇后,剩余醫療費用由個人自行墊付,可在就診或出院后12個月內到所在村(社區)申請醫療救助。
2.本鎮戶籍持證精神殘疾人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享受社會醫療保險待遇后,剩余醫療費用由個人自行墊付后向所在村(社區)提出申請。
(四)明確了其他醫療救助對象的申請條件。其他醫療救助對象的家庭財產及醫療費用支出需同時符合下列標準: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名下居住用途不動產(含住宅、公寓)總計不超過1套(棟),且名下無非居住用途不動產(含商鋪、車庫(位)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總計已擁有1套(棟)居住用途不動產,同時擁有泥磚房、父輩以上留下祖屋且申請家庭成員不作居住的除外;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名下均無機動車輛(殘疾人代步車、燃油摩托車、電瓶車除外);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名下金融資產的人均金額(市值)不超過本市24個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個人需要支付的醫療費用達到或超過其家庭年可支配總收入的40%;
4.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名下均無商事登記信息。無雇員的夫妻小作坊、小賣部(不含專營高檔煙酒、奢侈品)除外。
?。ㄎ澹┟鞔_了救助程序和材料。《辦法》第三大點明確了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其他醫療救助對象和本鎮戶籍的持證精神殘疾人的救助辦理程序和所需材料。
?。┟鞔_了相關部門職責分工?!掇k法》第六大點明確了衛健分局、公共服務辦、財政分局、殘聯和各村(社區)等各醫療救助業務經辦機構職責分工。
四、《辦法》制定實施后帶來的社會效益
制定我鎮醫療救助制度,是加大力度解決困難群眾“看病難”問題的重要舉措,對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構建和諧社會有著重要作用,大大減輕困難群眾的醫療負擔,有效提高我鎮醫療救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