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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山翠亨新區管理委員會制定了《中山翠亨新區新型產業用地用房分割銷售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為更好理解和落實《辦法》,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辦法》出臺的背景和目的
為規范新型產業用地項目分割轉讓用房行為,進一步激活中山翠亨新區產業發展及市場主體活力,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新型產業用地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中府〔2022〕126 號)、《中山市新引進產業項目準入工作規則(修訂)》(中山招商辦字〔2024〕9號)、中山市招商引資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完善翠亨新區、火炬開發區、小欖鎮新引進產業項目準入等事權及管理權下放的操作指引》的通知(中山招商辦字〔2023〕12 號)等文件精神,翠亨新區投資促進局經前期調研,征求相關部門和新型產業項目開發商意見,形成了《中山翠亨新區新型產業用地用房分割銷售管理辦法(試行)》。
二、《辦法》的制定程序說明
在學習周邊地區最新政策基礎上,經前期調研及征求意見,結合新區實際制定本《辦法》。已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公開掛網征求社會意見。
三、《辦法》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履約主體不因物業交易產生變化,嚴格落實開發商作為履約監管主體責任;
(二)監管分割銷售用房受讓方產業屬性,防止產業項目房地產化;
(三)經濟指標不作硬性要求,保障新型產業園招商引資的靈活性及市場適應性。
(四)明確監管協議簽訂流程。主要包括申請、審查、審議及簽訂履約監管協議書四個環節,明確各審查環節工作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