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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山翠亨新區管理委員會制定了《翠亨新區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管理辦法”)。
一、《管理辦法》出臺的背景和目的
為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程序,提高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根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新區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管理辦法》的制定程序說明
新區城市建設和管理局負責《管理辦法》的起草工作,經深入調研,梳理研究比對省、市有關文件,在廣泛征求社會公眾及新區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翠亨新區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的具體規定,形成本《管理辦法》。
三、《管理辦法》具體內容
《管理辦法》共六個章節,二十七條,分別是總則、職責與分工、項目組織實施、項目投資計劃與資金管理、監督與責任和附則。
第一章總則。對《管理辦法》制定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代建定義、代建審批方式、市場化代建定義及要求、項目監管管理以及建設程序等給予說明。
第二章職責與分工。主要明確使用單位和代建單位的職責。
第三章項目組織實施。主要明確代建項目實施流程、區項目中心代建項目的審查要求、代建項目造價及概算等相關規定。
第四章項目投資計劃與資金管理。主要明確代建項目的投資計劃、年度預算、撥款申請以及會計核算等相關規定。
第五章監督與責任。主要明確代建項目的監督主體和各方責任。
第六章附則。主要明確《管理辦法》對區管企業的適用性,有效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