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現將《中山市廣播電視管理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
中山市廣播電視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廣播電視管理,促進我市廣播電視事業繁榮與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關于加強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廣電發〔2020〕1號)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我市行政區域內廣播電視節目管理、廣播電視設施建設和管理、廣播電視運營服務等活動,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廣播電視管理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四條 市、鎮(街)兩級應將廣播電視事業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立健全長效服務機制,大力推進“智慧廣電+公共服務”,深度融入網絡強國、數字中國、智慧社會建設,不斷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水平。
第五條 市文化廣電旅游局是本市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的監督、管理、指導工作。
各鎮(街)宣傳文化服務中心(教體文旅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廣播電視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委托下放的行政管理事權。
中山廣播電視臺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制作播放、互聯網新媒體業務及廣告運營。省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送及廣播電視網絡運營等業務。
市委政法委、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有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配合廣播電視管理部門實施本規定。
第二章 節目管理
第六條 廣播電視臺應當建立健全廣播電視節目播出審查制度,播放的節目內容應當進行播前審查、重播重審。禁止播放含有下列內容的節目:
(一)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煽動抗拒或者破壞憲法、法律、法規實施,歪曲、否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國家尊嚴、榮譽和利益,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
(三)詆毀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侵害民族風俗習慣,歪曲民族歷史或者民族歷史人物,傷害民族感情,破壞民族團結的;
(四)歪曲、丑化、褻瀆、否定革命文化、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的;
(五)違背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危害社會公德,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散布虛假信息,宣揚淫穢、賭博、吸毒,渲染暴力、恐怖,教唆犯罪或者傳授犯罪方法,宣揚基于種族、國籍、地域、性別、職業、身心缺陷等理由的歧視的;
(七)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或者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利于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
(八)侮辱、誹謗他人或者散布他人隱私,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 廣播電視臺和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應當完整轉播或者傳送中央和本省、市級廣播電視臺的第一套節目。
第八條 廣播電視發射臺、轉播臺經核準使用的頻率、頻段不得出租、轉讓,已經批準的各項技術參數不得擅自變更。
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利用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或其他網絡播放廣播電視節目。
第九條 廣播電視臺從事廣告發布業務的,應當設有專門從事廣告業務的機構,配備必要的人員,具有與發布廣告相適應的場所、設備,并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廣告發布登記。
第十條 廣播電視臺應當遵守廣告審查和播放管理制度,禁止播放虛假、違法廣告。
廣播電視臺播放商業廣告,不得影響廣播電視節目的完整性,并應當遵守國家關于廣告時長、方式的規定,對廣告時長作出明顯提示。
第十一條 廣播電視臺和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應當通過播放公益性廣告、傳播公益性信息、開設專題教育節目等形式,履行社會公益服務義務,承擔社會宣傳教育職責。
廣播電視臺、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和公共視聽載體運營單位應當按照節目預告播放廣播電視節目;發生和可能發生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以及其他特殊情形,需要增播、轉播或者停播特定節目的,運營單位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以及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調整播放安排并提前向公眾告示。
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告知運營單位增播、轉播或者停播的內容、原因、依據、期限以及具體要求。
第十二條 廣播電視臺、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和公共視聽載體運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與國家網絡信息安全相適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體系和技術保障手段,履行安全保障義務。
廣播電視臺、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和公共視聽載體運營單位應當制定安全播出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活動。
第十三條 公共視聽載體運營單位傳播廣播電視節目,應當履行運營主體責任,加強對其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節目審查、安全播放、播放備份保存制度。
公共視聽載體運營單位應當保障安全播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錯誤播放或者非法信息侵入。發現錯誤播放或者非法信息侵入的,應當立即停止播放,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四條 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完善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相關管理規范,建立健全廣播電視監測機制,組織實施對本行政區域內廣播電視安全播出情況的監督檢查,接受社會公眾對廣播電視節目播出的舉報。對發現的安全播出事故隱患,及時督促相關責任單位予以消除。
廣播電視臺、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公共視聽載體運營單位應當配合廣播電視監測、監督、檢查活動,如實提供廣播電視節目信號及相關信息。
第十五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安裝使用衛星廣播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傳送境內、外廣播電視節目的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市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領取許可證后方可安裝和使用。接收和播放境外衛星電視節目,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個人不得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如有特殊情況,個人確需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且符合《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的,可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市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同意后報省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章 設施建設和管理
第十六條 市、鎮(街)兩級應當把廣播電視播出傳輸覆蓋設施建設作為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的組成部分,統籌納入本級城鄉規劃,根據我市公共文化服務相關標準及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口狀況、環境條件、文化特色,結合現有的公用通信等各種網絡資源,合理確定種類、數量、規模和布局。
第十七條 協調推進廣播電視融媒體中心建設,堅持移動優先,支持推動廣電戶戶通向人人通、移動通、終端通轉變。加強公共服務承載網絡安全防護能力建設。
第十八條 城鄉規劃、建設活動應當根據相關規定,為廣播電視網和其他相關信息網絡預留所需的管廊通道以及場地、機房、電力設施等。
新建、改建和擴建住宅小區(含辦公、商業用房),應當按照廣播電視相關技術標準,配套設置廣播電視設施。公共建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的要求配套設置廣播電視設施。
廣播電視設施因城鄉規劃調整、技術升級改造等原因被廢棄的,廣播電視設施管理單位應當及時拆除。
第十九條 建設單位開展工程建設,應當確保廣播電視設施的安全和廣播電視信號的正常傳輸。
建設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工程所在地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查詢施工范圍內廣播電視設施分布情況等資料,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在建設單位提出查詢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提供。
工程建設可能影響廣播電視設施正常使用的,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十日前告知廣播電視設施管理單位,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廣播電視設施管理單位可以指派專業人員現場指導。因施工不當造成廣播電視設施損壞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工程建設確需廣播電視設施搬遷的,依照《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工程選址、設計、施工、安裝,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并由依法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單位承擔。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工程建設和使用的廣播電視技術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程竣工后,由市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具體流程按照《關于規范做好有線電視網絡工程配套建設及驗收工作的通知》(中建通〔2020〕34號)執行。
第二十一條 廣播電視設施的安全受法律保護。廣播電視設施管理單位應當在廣播電視設施周圍設立保護標志,標明保護要求。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下列行為:
(一)向天線、饋線、衛星地面站、微波傳送設施、塔桅(桿)以及附屬設施射擊或者投擲物品;
(二)在標志埋設廣播電視地下纜線線路的地面上傾倒垃圾、礦渣;
(三)在廣播電視傳送線路上隨意鋪設其他線路;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危及廣播電視設施安全的行為。
在天線、饋線周圍500米范圍外進行燒荒等活動,可能危及廣播電視設施安全的,應當事先通知廣播電視設施管理單位,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
第二十二條 廣播電視設施管理單位的專用供電、供水、通信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予以保障。供電、供水、通信等企業因檢修、改造設施設備需要中斷服務的,應當根據《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信服務規范》《中山市供水用水條例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在中斷服務前通知廣播電視設施管理單位。
第二十三條 設立廣播電視臺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未經依法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廣播電視發射、轉播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干擾廣播電視專用頻段和頻率;不得擅自截傳、干擾、解擾廣播電視信號。
第二十四條 市、鎮(街)兩級應當按規定建設統一聯動、安全可靠、快速高效、平戰結合的應急廣播體系,通過廣播、電視以及應急廣播智能終端等方式,向城鄉居民提供災害預警應急廣播和政務信息發布、政策宣講等服務。
第二十五條 市、鎮(街)兩級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和單位應當完善本級應急信息發布流程,并對應急信息發布實施監督管理。
廣播電視臺、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應當建立應急信息廣播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應急廣播信號測試,保障應急廣播體系正常運行。
第四章 運營服務
第二十六條 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應當完善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向社會公布其業務種類、服務范圍、服務時限、資費標準。
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應當在用戶知情、自愿的前提下與其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提供的格式合同條款應當公平合理。
第二十七條 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應當保障用戶的基本收視權益,根據用戶的需要提供基本收視服務并提高收視服務質量,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用戶購買非基本型機頂盒等終端設備、訂購付費頻道等增值服務。
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應當向居民用戶免費提供基本型機頂盒,保障社會公眾免費收看中央和本省、市電視臺第一套節目。
第二十八條 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提供有線電視收視服務,可以按照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合理收取相關服務費用。
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根據用戶需要提供基本收視服務的,經價格主管部門批準收取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服務費。
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其他符合規定條件的家庭,其有線電視基本服務費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減免。
第二十九條 用戶申請安裝、移裝廣播電視用戶終端設備的,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應當在其公布的時限內裝機開通。
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接到用戶故障報修需要上門維修的,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上門維修。在約定時間內不能修復的,應當順延收視服務期。順延的收視服務期自因故障中斷收視服務報修之日起至修復之日止計算。
第三十條 市、鎮(街)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廣播電視運營服務監督舉報制度,組織開展廣播電視運營服務質量評價活動,督促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提高服務質量。
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應當配合市、鎮(街)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情況。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廣播電視管理部門依照《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十二條 廣播電視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廣播電視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中特定用語的含義:
(一)廣播電視設施管理單位,是指依法設立的廣播電視臺以及對廣播電視傳輸網中的信號發射設施、信號專用傳輸設施、信號監測設施承擔維修保養義務的機構。
(二)廣播電視網絡運營單位,是指利用有線方式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傳輸和接入服務的機構。
(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是指經依法批準取得《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以計算機、電視機、各類手持電子設備等為接收終端,通過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局域網絡、利用互聯網架設的虛擬專網等信息網絡,從事制作、編輯、播放(含點播、轉播、直播)、集成、傳輸、下載視聽節目服務,以及為他人提供上載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等活動的單位。
(四)公共視聽載體,是指固定在廣場、建筑物(構筑物)內外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內,向公眾日常播放節目的視聽顯示裝置(僅發布廣告的戶外廣告設施除外)。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由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實施過程中如遇上位法出臺或修訂,以上位法為準。《中山市實施〈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辦法》(中府〔1999〕38號)同時廢止。
政策解讀:《中山市廣播電視管理規定》政策解讀
圖解: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廣播電視管理規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