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文件:板芙鎮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板芙鎮民辦學校免費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為進一步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要求,強化民辦學校免費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監管力度,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板芙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制定了《板芙鎮民辦學校免費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2016年6月,廣東省人民政府下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明確要求繼續實施對全省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含民辦學校)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的“兩免一補”政策,所需資金由省(含中央補助)、市、縣三級財政分項目、按比例分擔,民辦學校免除學雜費標準按不低于省定的公用經費補助標準執行,按規定可繼續向學生收取學費的,須扣除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部分。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城鄉義務教育經費扣除中央和省補助部分外,所余資金市直屬學校由市財政承擔,鎮街學校由鎮街財政承擔。我鎮公辦學校公用經費和免費教科書補助經費均已納入學校年度預算并嚴格按照有關財務制度規定使用。民辦學校經費則按學校實際學生人數核撥到學校。為加強對民辦學校免費義務教育補助經費(含公用經費、免費教科書補助經費)的使用與監管,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于2019年5月初擬了《板芙鎮民辦學校免費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試行)》,并于2019年6月向鎮內民辦學校及相關部門征求意見,并與各部門達成一致意見。
二、制定依據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 中山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明晰我市免費義務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教體[2014]1號)、《中山市人民政府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中府[2016]149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粵府[2016]68號)。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七章十五條,包括總則、享受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和經費分擔辦法、經費據傳與管理、工作職責和分工、責任和監督、附則。具體內容為:
1.第一章“總則”共2條,明確了《管理辦法》制定的依據、資金范圍。
2.第二章“享受補助對象”共1條,明確了享受補助的對象范圍。
3.第三章“補助標準和經費分擔辦法”共2條,明確了經費補助標準及經費來源。
4.第四章“經費撥付與管理”共3條,明確了經費撥付流程。
5.第五章“工作職責和分工”共3條,明確了各單位具體職責和分工。
6.第六章“責任和監督”共2條,明確教育部門、財政部門、各單位責任和監督管理責任。
7.第七章“附則”共2條,明確《管理辦法》解釋權和實施時間做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