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非法營運現象猖獗,并屢次發生交通事故和投訴,已危害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嚴重擾亂我市運輸市場秩序。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業戶的合法權益,經市政府同意,由交通、公安、城市執法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從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打擊和取締非法營運(俗稱藍牌車營運,包括未經交通部門批準從事營運的汽車、摩托車、人力三輪車)的專項整治行動?,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非法營運經營者必須立即停止非法營運行為。對未被查獲的非法營運者,5月30日前到所在地交管所登記,并保證以后不再從事非法營運的,不予追究。
二、依法處理非法營運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規定,對未經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暴力抗法、阻撓恐嚇執法人員的依法追究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實行舉報有獎制度。鼓勵群眾舉報監督非法營運,對舉報、協助取證配合交通部門成功查處非法營運者予以獎勵,對舉報人資料保密,舉報電話:8816474。
請廣大市民和社會群眾支持打擊和取締非法營運的行動,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共同維護我市文明城市形象。
特此通告。
中山市交通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