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廢止)
中府[2005]1號,2005年1月10日頒布
火炬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屬有關單位:
為加快我市裝備制造業發展,提高裝備制造業自主開發和技術創新能力,促進工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提升產業競爭力,加快工業強市、產業強市進程,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發展裝備制造業的重要意義
裝備制造業是為國民經濟和國防建設提供各類技術裝備的產業,主要包括金屬制品業、通用設備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通信設備和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機械制造業等七大類行業中的投資類產品。裝備制造業具有產業關聯度高、產品鏈條長、技術含量高、產品附加值高和帶動能力強等特點,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工業化水平與經濟科技總體實力的重要體現,是工業發展的基礎性和戰略性產業。
發展裝備制造業,是我市實施工業強市和產業強市戰略的需要,是推動工業從加工基地向制造服務基地轉變的主要措施,是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實現工業集約化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加快裝備制造業發展,有利于推動我市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提高工業化水平,有利于提升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有利于促進企業自主研發和技術創新,對增強我市綜合經濟實力,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二、加快裝備制造業發展的指導思想、目標和重點
加快發展裝備制造業的指導思想:按照加快推進工業強市、產業強市進程的要求,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確立擴大總量、提升質量、優化結構、做大做強,增強綜合競爭力的總體發展思路,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以提高產業和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為核心,以技術和制度創新為動力,以高新技術為突破口,以產業和產品優化升級為目標,大力開展招商引資和發展民營經濟,積極利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切實推進信息化、國際化、集約化,不斷提高我市裝備制造業的整體素質和國際競爭力。
總體目標和要求:選定50-100家企業作為重點培育扶持單位,重點扶持,優先發展,形成龍頭企業并帶動整個產業的發展和提高。經過3-5年的努力,逐步形成以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高附加值和高技術含量的名牌產品為支撐,具有較強配套能力的裝備制造業體系;逐步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引進、消化、吸收與自主創新相結合的裝備制造業技術創新、產品創新體制;逐步形成有利于裝備制造業加快發展、持續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綜合環境優勢。到2010年,裝備制造業銷售收入占全市工業的40%左右,成為支撐我市工業發展的重要產業。
扶持發展的重點:汽車主要零部件、電子整機和元器件生產專用設備、輸配電成套設備及關鍵零部件、電力自動化系統及設備、精密儀器儀表、精密醫學成像設備和高檔診斷治療設備、光通信設備、無線通信設備、信息網絡設備、工業過程自動化系統及設備、數控機床及數控系統、用于裝備制造和控制的計算機應用系統、高層高速電梯、立體停車設備、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成套設備、工業鍋爐脫硫成套設備、游樂機械成套設備、挖掘機械、注塑機械、印刷包裝機械等。
三、加快裝備制造業發展的措施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成立市加快裝備制造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管工業的領導任組長,市經貿局、發展和改革局、科技局、外經貿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質監局、統計局、中山海關等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制定和組織實施裝備制造業發展規劃,研究和制定促進我市裝備制造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制定中山市裝備制造業重點扶持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時解決裝備制造業發展中出現的問題,承擔具體協調與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加快裝備制造業發展。
(二)設立市裝備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2005年,從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另由市財政安排1000萬元,合共2000萬元,作為我市裝備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專門用于支持市政府認定的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發展。裝備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由市經貿局、財政局提出具體實施辦法,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以后視財政情況在年度預算中另行安排。
(三)充分用好相關政策,重點扶持和促進裝備制造業發展。加大對國家和省支持裝備制造業發展的各種優惠政策的宣傳和落實力度,對裝備制造業的重點產品、重點企業、重點項目以及圍繞裝備制造業建設進行產業轉移的項目,均給予積極支持和組織申報享受《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裝備制造業的意見》(粵發[2003]16號)、《中山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貸款貼息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府[2004]79號)、《關于大力發展利用資本市場的意見》(中府[2004]90號)等國家和省、市相關優惠政策。
我市有關扶持政策向裝備制造業傾斜,在使用范圍和辦法符合相關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從2005年起3年內,工業技改貸款貼息資金、市科技“三項經費”等財政性扶持資金,原則上要有50%以上用于培育扶持裝備制造業。
(四)打造一批有影響力的裝備制造業基地。大力支持、鼓勵有條件的鎮區加快發展裝備制造業,積極爭創國家級產業基地和廣東省產業升級示范區,發展具有區域特色的新型產業集群。按照合理規劃產業布局、建立區域產業協作體系的要求,建設一批規模優勢明顯、產業特色突出、創新創業活躍、人才和信息薈萃的裝備制造業基地。立足現有產業布局和區域經濟特點,重點規劃發展沿江、沿主干公路以及臨港地區的裝備制造業,搞好存量調整,優化增量結構,逐步形成各具特色、具有產業鏈配套優勢的裝備制造業產業集群。市經貿局牽頭,會同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及有關鎮區,制定加快我市裝備制造業基地發展規劃,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各鎮區相應調整發展思路,逐步形成區域帶動、輻射和支撐力強、專業化分工協作水平高、具有中山特色的裝備制造業新格局。
(五)扶持、引進和發展一批裝備制造業重點骨干企業。加大裝備制造業戰略性調整的力度,加快裝備制造業政策資源向重點領域和重點企業集中,整合資金、資產、設備、土地、技術和人才等資源,發展一批以名牌產品為核心、主導產品優勢突出的重點骨干企業。確立扶優扶強工作目標,積極引導裝備制造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積極培育支持一批符合條件的裝備制造業企業改制上市,利用資本市場做大做強企業,實現跨越式發展。通過引進和培育相結合,重點扶持一批植根本市的裝備制造企業發展壯大。
(六)擴大外引內聯,提高招商引資水平。把引進外資和國外先進技術、先進知識、先進理念以及專業技術人才,作為我市發展裝備制造業的重要途徑。注重提高招商引資水平,加強跟蹤國際裝備制造業結構調整和技術轉移的趨勢,積極承接發達國家和地區新一輪產業結構調整中轉移出的裝備制造業。以裝備市場需求為導向,以項目合作為主要手段,集中力量引進一批對我市裝備制造業技術水平有重大提升作用的大型合作項目。大力發展民營裝備制造業,積極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發展區域特色產業,加強配套,有效延伸產業鏈,做大做強一批民營企業,引進一批國際國內有實力的企業,發展一批主導產品,進一步提高我市裝備制造業的發展水平和競爭力。
(七)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以滿足國內市場需求為主,同時大力開拓國際市場,加快培養能與國際裝備制造業對接的本地企業,鼓勵技術領先、實力雄厚的裝備制造業企業“走出去”,開展境外投資和承包工程業務。支持舉辦和參與裝備制造業國際會展活動。鼓勵裝備制造業擴大出口,積極為企業成套設備出口爭取國際買方信貸支持,按國家規定的出口退稅政策,優先落實重大裝備制造業企業的出口退稅。
(八)創建一批裝備制造業名牌產品。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努力打造“中山制造”這一區域性制造品牌。大力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質量振興工程,提高企業的品牌意識,加大政府的扶持鼓勵力度,努力創建一批裝備制造業名牌產品。
(九)增強裝備制造業研究開發與成果產業化的能力。市經貿局、科技局、外經貿局等部門要加強對引進工業技術項目的引導管理,推動引進技術擴散和產品的國產化,對企業消化和吸收先進技術提供支持。定期公布先進技術裝備產品目錄,指導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限制重復引進。積極推進工業設備“以產頂進”和進口替代,促進裝備制造業在消化、吸收的基礎上進行創新,提高自主開發能力。選擇一批產品開發和制造的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和配套技術,按優勢互補、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鼓勵、組織重大裝備制造企業進行聯合攻關、聯合投標,搞好產品鏈成員企業之間的協作、配套、重組工作,逐步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協同創新機制。
(十)加快裝備制造業信息化改造步伐。鼓勵裝備制造業企業利用計算機輔助技術和數控技術改造企業生產過程,優化產品設計;用信息技術改造企業運營模式,實現企業管理的網絡化、智能化和集成化;采用信息技術提高傳統產品的技術含量;深入開展裝備制造業信息化示范工程,提升我市裝備制造業信息化應用水平。
(十一)加快建立裝備制造業公共服務和支撐體系。支持裝備制造業企業建立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和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支持重點裝備制造業企業建立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和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支持建立企業化的技術裝備設計研究和工程分析與測試機構。加強我市裝備制造業產品技術標準的制定工作,推廣采用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等標準化管理,幫助企業建立并完善計量檢測體系,推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構建多成份、多形式、全方位的中小企業服務網絡,積極推進各類中介服務機構共同發展,加大對公益性服務機構的支持力度。
(十二)支持裝備制造業拓寬融資渠道。積極推進中小企業擔保信用體系建設,鼓勵金融機構為裝備制造業提供金融服務,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鼓勵裝備制造業運用資本營運的辦法募集發展資金,通過引入戰略投資者、吸收社會資本等多種形式,加快推進企業股權多元化。發揮投資公司、擔保公司帶動社會民間投資的作用,促進資金、技術等各種資源向裝備制造業集中。
(十三)鼓勵裝備制造業企業參與省、市重點工程項目投標。把重大工程項目的業主負責制與政府審核協調結合起來,進一步規范招投標行為,加強對設備采購的引導與監督。政府采購、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要按照“同等優先”的原則,優先采購市內裝備制造業企業生產的產品。對使用我市生產制造的投資類裝備設備的企業,其投資項目優先享受我市技改貸款貼息補助資金,以支持我市裝備制造業發展。
(十四)對裝備制造業企業給予用地政策支持。對重大技術裝備和高精尖加工能力的項目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對省和市認定的重點裝備制造業項目應繳納的城市、村鎮基礎設施配套費,給予適當減免。
(十五)實施人力資源開發戰略,加快引進和培養裝備制造業發展所需人才。充分發揮現有人才的作用,鼓勵企業建立和完善人才培養與激勵機制,挖掘現有人才的潛力,多種形式引進裝備制造業急需的人才。市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要根據我市加快裝備制造業發展的需求,制定人才專項培養規劃,建立多層次的裝備制造業研發設計和管理人才的培養體系,依托我市職業教育、高級技工學校,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加快培養裝備制造業適用的高級技術工人,使企業工人從單一技能型向技能與智能復合型轉變。市人事部門要加快建立中山市專業技術人才信息庫,并在該信息庫中設立專門的裝備制造業人才信息管理類別,對我市現有的裝備制造業人才進行全面摸底,分門別類歸檔存查,加強對裝備制造業人才的動態跟蹤和有效管理,加強人才的引進和交流。建立市工程師協會,促進企業間工程技術人才的合作與交流。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