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現將省建設廳頒發的《廣東省建筑工程計價辦法》和《廣東省建筑工程綜合定額》(粵建價字[2003]79號)、《廣東省裝飾裝修工程計價辦法》和《廣東省裝飾裝修工程綜合定額》(粵建價字[2003]80號)、《廣東省安裝工程計價辦法》(粵建價字[2003]81號)、《廣東省市政工程計價辦法》(粵建價字[2003]82號)、《廣東省園林建筑綠化工程計價辦法》和《廣東省園林建筑綠化工程綜合定額》(粵建價字[2003]83號)五份文件轉發給你們,并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省建設廳頒發的上述五個專業的計價辦法是執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3)的實施辦法,全市必須按省建設廳的要求嚴格統一執行。
二、根據省建設廳文件的規定,上述計價辦法于2003年7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區域內執行。同時,2001年《廣東省建筑工程計價辦法》、《廣東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設置規則》、《廣東省建筑工程綜合定額》、1994年《廣東省裝飾工程估價指標》、2002年《廣東省安裝工程計價辦法》、《廣東省安裝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設置規則》、2002年《廣東省市政工程計價辦法》、《廣東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設置規則》、1991年《廣東省園林建筑綠化工程預算定額》(修訂本)停止使用。
凡在2003年7月1日起經招標管理機構批準招標或非招標工程未簽訂合同的工程,均執行上述計價辦法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3)。2003年7月1日前已發出招標文件或已簽訂合同的工程則不作改變。
三、各專業執行上述綜合定額計價辦法時,我市(含各區、鎮)均按二類城市標準執行。
四、在執行上述計價辦法時,建筑工程(含裝飾裝修)、安裝工程、市政工程、園林建筑綠化工程的動態工資參考價為一類工每工日22.00元、二類工每工日20.00元、三類工每工日18.00元,單獨承包的建筑物裝飾裝修工程,不分工種類別,其動態工資參考價綜合工為每工日35元。
五、各單位要積極做好上述各專業計價辦法及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3)的學習和貫徹工作,市建設工程造價主管機構應積極協助配合各有關單位進行指導、培訓、交底工作。
六、各有關單位在執行中遇到問題應及時向市建設工程造價站反映,以便及時向省有關部門請示匯報。
附件:(略) 1、粵建價字[2003]79號
2、粵建價字[2003]80號
3、粵建價字[2003]81號
4、粵建價字[2003]82號
5、粵建價字[2003]83號
二OO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