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屬各有關單位,火炬開發區及各鎮建設管理所、監察組:
為完善和規范我市工程承包發包交易行為,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場程序,從源頭上防治建設領域的腐敗,進一步推進我市有形建筑市場的規范管理,根據省建設廳、監察廳、計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全省有形建筑市場管理的通知》(粵建管字[2003]45號)要求,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意見:
一、繼續做好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與政府主管部門的脫鉤工作。在前一階段交易中心與政府主管部門機構分立、職能分離、人員分開、財務分帳的基礎上,下一階段應做好交易中心不參與專家庫的管理、評標專家抽取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招投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要認真抓好建設項目按規定進入有形建筑市場交易工作,確保建筑、市政、公路、橋梁、電力、郵電、水利、水電、航運、碼頭、堤岸等應公開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進入有形建筑市場招標發包,堅決查處不按規定進場交易的行為。項目審批部門應依法對項目招標方式和招標范圍進行核準,包括:(一)項目是否進行招標,是公開招標還是邀請招標;(二)是自行組織招標還是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組織招標。
三、成立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有市計劃、監察部門參加的“中山市完善和規范有形建筑市場協調小組”(名單見附件),負責協調本市有形建筑市場健全和規范工作,確保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真正體現“三公”、“一擇優”的原則,及時糾正以肢解工程等形式規避招標投標的行為,做到“陽光作業”。
四、執行科學合理的建設工程評標、定標辦法。2003年7月1日后,凡是國家投資及國有投資控股的工程項目都必須使用工程量清單。2003年8月1日后,禁止采用簡單化的搖珠定標辦法,停止獎勵工程的做法。
五、進一步加強對評標專家庫的管理。市招標辦在10月底前完成評標專家庫的調整工作。從原有的專家庫中輪換一批出來,補充一批具有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的專家進去,逐步建立專家違紀清出制。
六、實行有形建筑市場與現場管理的有效聯動。通過施工報建、質量、安全的現場監督管理和合同備案等幾個環節,加強信息資源共享,互通情況,促進“兩場有效聯動”,加大對中標后工程的跟蹤管理力度,從根本上解決建筑市場違法轉包、分包、掛靠以及低價中標、高價結算和拖欠工程款等問題。
附件:中山市完善和規范有形建筑市場協調小組名單
中山市建設局
中山市監察局
中山市發展計劃局
二OO三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中山市完善和規范有形建筑市場協調小組名單
組 長:劉桂強(市建設局副局長)
副組長:雷岳龍(市發展計劃局副局長)
肖志宇(市監察局副局長)
成 員:李泳松(市紀委執法監察室副主任)
高銳祥(市建設局建管科科長)
林德志(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主任)
吳坤滿(市發展計劃局投資科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