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廢止)
火炬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屬有關單位:
市環保局《中山市維護群眾權益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業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市環保局反映。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五年七月八日
中山市維護群眾權益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全局,以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群眾健康,建設既適宜居住又適宜創業的和諧中山為目標,著力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環境問題,嚴肅查處各種環境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違法排污企業,逐步建立健全以排污申報為基礎、總量控制為主線、排污許可證為核心、在線監控為手段、日常檢查為保障的防治污染長效管理機制,促進我市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根據國家環保總局、發展改革委、監察部、工商總局、司法部、安全監管局《關于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通知》,以及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環保局關于維護群眾權益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為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環境權益,打擊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和損害群眾利益的環境違法行為,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全局,以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群眾健康,建設既適宜居住又適宜創業的和諧中山為目標,著力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環境問題,嚴肅查處各種環境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違法排污企業,逐步建立健全以排污申報為基礎、總量控制為主線、排污許可證為核心、在線監控為手段、日常檢查為保障的防治污染長效管理機制,促進我市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全省維護群眾權益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電視會議的統一部署,以嚴厲查處環境違法事件為重點,繼續全面、深入開展環保專項整治行動,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確保整改措施的落實:
(一)要抓重點,重點解決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環境問題,特別要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域及其周邊環境的整治,確保飲用水源的安全,嚴格監督工業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固體廢物的處理排放。
(二)要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制度,嚴格環保準入,嚴格控制工藝技術落后、能耗物耗高、環境污染嚴重項目的建設。所有新的建設項目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環境影響評價法》,對違反國家和省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有關法規,違法建設的污染項目進行清理整頓并依法查處,防止出現新的違反國家和省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有關法規的污染項目上馬,杜絕造成新的污染。
(三)嚴肅查處各種環境違法行為和破壞生態案件,全面整頓有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在查處過程中要切實做到“四不放過”:對違法情節沒有查清的不放過,對整改措施沒有落實到位的不放過,對責任者沒有處理到位的不放過,對該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而沒有移送的不放過。對重大違法案件,要做到查處一個、教育一片。
(四)繼續深入開展對大量排放水污染物以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的清理整頓,今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專項行動的重點確定在洗水、漂染行業和生活垃圾整治,逐步擴大覆蓋面,鞏固我市水環境綜合整治的成果。
(五)繼續加大環境保護宣傳力度,提高全民環保意識,動員社會各界群眾進行監督,為清理整頓工作的深入開展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使專項行動取得預期的效果。
三、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市成立由市環保局、發展和改革局、經貿局、監察局、司法局、衛生局、工商局、國資委、安監局、質監局等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由市環保局負責日常工作。在專項行動中,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部門聯動,合力打擊環境違法行為。要加強部門間環境違法案件的協同處理,涉及其他部門管理權限的案件要商有關部門后再處理,或者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處理,不得推諉扯皮。具體分工如下:
市環保局負責本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檢查督促有關鎮區和部門開展專項行動工作情況以及各種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移交和移送等制度的落實情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排污和其他環境違法工作;按照專項行動信息管理的要求,定期上報和通報專項行動的進展情況;組織新聞媒體報道、公布查處情況。
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監督檢查重大項目是否納入規劃,進一步加強項目協調管理力度,確保重大環保基礎設施項目順利推進。
市經貿局負責落實工業企業的清潔生產,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監督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理。
市國資委負責協助市環保局對市屬違法排污企業的處罰整改的執行,并做好政府責令限期治理及關、停、并、轉的國有企業的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其任務的完成。
市監察局負責對各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專項行動和依法開展執法檢查,依據《關于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行為黨紀政紀處分的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追究違紀違法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市司法局負責組織環保法制的宣傳與教育活動,為開展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對群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法律幫助。
市衛生局負責監控居民飲用水吸水點的水質,協調監督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工作。
市工商局負責協助執行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關閉違法企業,并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對無照經營的不法企業依法取締。
市安全監管局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管,促使企業完善安全生產工作,以防止或減少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
市質監局負責依法查處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產品等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依法查處危險化學品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
各鎮區要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周密部署,保障經費,狠抓重點,切實抓出成效。對群眾反映強烈或久拖未決的嚴重危害群眾身心健康的突出問題,要由主要領導掛牌督辦,進行逐一清理。各鎮區、各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認真抓好措施落實,明確責任、扎實工作,發動全社會力量參與環境綜合整治和工業污染防治工作,推動環境保護工作不斷邁上新臺階。
專項行動期間,各鎮區每月要向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工作中的重要情況、難點、重點污染問題和查處的典型案件。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組織階段(2005年6月20日前)。
各鎮區按照專項行動的目標和任務、市政府召開的全市電視電話會議的精神與要求,進行動員、組織、部署各項有關工作。要對轄區內的污染源進行全面摸底清理,特別是洗水、漂染行業和生活垃圾整治等方面,確定執法重點,制定行動方案,于7月10日前報送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清查整治階段(2005年6月20日-7月)。
1、今年的清理重點確定為洗水、漂染行業和生活垃圾整治,市環境主管部門和各鎮區要對重點違法企業進行立案偵查,并對2004年專項行動中查處的違法排污企業,逐一跟進,認真落實整治措施。
2、各鎮區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山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及市政府《關于加強重污染行業管理的通知》(中府辦〔2005〕37號)有關規定,根據聚集區的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招商引資,加強對現有重污染行業的監督管理。
3、各鎮區必須嚴格遵守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保審批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制度。
(三)監督落實階段(2005年7月-9月20日)。
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根據市政府部署,對各鎮區分階段開展稽查和檢查,特別是對專項行動的效果、問題、整改情況及時進行檢查、督促和落實,對執法過程中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嚴肅查處。
(四)總結提高階段(2005年9月21日-10月5日)。
各鎮區要對專項行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長效管理的措施,認真加以落實,并于10月3日前將此次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和環保專項整治行動三年工作總結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于10月7日前報省環保局。
中山市環保局
二○○五年六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