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辦[2004]105號,2004年11月13日頒布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治污保潔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辦發[2004]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治污保潔工程目標
通過工程的實施,從根本上改善環境質量,切實解決群眾關注的環境問題,推動我市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以水環境綜合整治為重點,切實保護飲用水源,加強城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
到2005年底,主要飲用水源水質滿足功能要求,水質達標率達到95%以上;省控(含國控)斷面水質達標率達到75%,跨市河流交界斷面水質達標率達到75%,基本消除流經城鎮河段黑臭水體;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達到90%;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50%以上;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50%以上。
到2007年底,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98%以上;生活污水處理率提高到55%;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60%以上;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達到95%以上。
到2010年底,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體環境質量基本達到功能目標要求,石岐河及其他流經城鎮河段有機污染明顯改善;省控(含國控)斷面水質達標率達80%,跨界河流交界斷面水質達標率達到80%以上;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95%以上;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以上。
加強噪聲和固廢污染控制,降低區域環境噪聲和交通干線噪聲。切實解決醫療廢物、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污染問題,到2005年,實現全面妥善處理醫療廢物、危險廢物。以削減排污量為重點,繼續加強工業污染控制,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加快火電廠脫硫工作步伐,加強城市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有效控制酸雨量。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強化村鎮規劃、建設與管理,合理施用化肥、農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
二、主要任務
(一)加大水環境綜合整治力度。
根據省珠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會議要求,按照《中山市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統一部署,通過市政府與各鎮區簽定責任書的形式,落實各級責任,認真抓好水環境整治的落實工作,確保年度目標實現。
1、確保飲用水源水質。在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政府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飲用水源保護區的范圍,在水源保護區范圍樹立標志牌(告示牌),嚴禁在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進行各項開發活動和排污行為;搬遷或關閉威脅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源;嚴把審批關,在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不得新設排污口;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向水庫集雨保護范圍內排污;推行全市供水一盤棋計劃,逐步關閉農村設在內河的吸水點,保障群眾身體健康。
2、加快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全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按污水處理總體目標分期分批建設,到2008年底前,除石岐區、東區、西區、沙溪鎮外,其余鎮區全部建成并投入運行。2004年底前啟動中嘉污水處理二期、珍家山污水處理廠、火炬開發區、小欖鎮、三鄉鎮、坦洲鎮、板芙鎮、大涌鎮、港口鎮等第一批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力爭2005年底建成;其余各鎮的生活污水處理工程在2005、2006年分期分批啟動,2008年底前力爭建成并投入運行。加強對醫療廢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嚴防病菌擴散。
3、開展流域綜合整治和主要河流兩岸生態景觀整治工作。各鎮區要加強內河涌的生態保護,恢復以及河涌兩岸的凈化、綠化和美化,加大河道清障、清淤、堤防建設等工作力度,加快截污管網建設;加強流域水源涵養林及水土保持林的保護和建設,保護流域的生態環境;加強水土流失敏感區的生態保護;加強對已關閉采石場和礦山的生態植被恢復工作。在水源保護區、河涌兩岸和居民區等人口集中地區停止審批新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嚴防畜禽養殖污染反彈;引導畜禽養殖企業走生態養殖道路,減少畜禽廢水直接向環境水體排放。清理整頓現有的油囤船,禁止使用油囤船儲油和設置水面流動或固定加油船;禁止在江河主堤外設置油庫、油罐及油囤船。
(二)強化大氣和噪聲污染防治。
1、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加快火電廠脫硫步伐。加強燃煤、燃油電廠的環境管理,嚴格控制新、擴、改建排放二氧化硫項目的審批。嚴禁新建單機容量小于13.5萬千瓦的燃煤和燃油機組。新建和在建的燃煤、燃油電廠必須配套脫硫設施,脫硫工程完成前,嚴格控制燃料含硫率在1%以下。為緩解市區電力供應緊張局面,中山發電廠暫保留作為調峰電廠,但必須鞏固柴油機聯合雙循環的技術改造成果,最大限度削減二氧化硫排放量,保證達標排放。2007年底前完成中山橫門電廠(中山嘉明電力有限公司)脫硫工程,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量,以減輕大氣污染和酸雨污染。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電廠的脫硫工作,在電廠脫硫征地、關鍵設備進口、電價政策等方面給予支持和幫助。
2、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進一步規范機動車排氣污染年檢工作,環保和公安部門要相互配合,加大執法力度,堅持用車單位車輛的停放地抽檢。加強對摩托車道路監督抽檢、對營運單位汽車實施集中監督抽檢,加大對公交企業柴油車、出租小汽車的監督力度。繼續大力推廣環保型車用燃料的使用,全面推廣使用無鉛汽油和環保節能雙高汽油,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3、加強噪聲污染防治。繼續推行噪聲達標區的建設和復查工作,確保固定噪聲源達標。加強城市道路建設和改造,盡快形成城區快速交通網絡,同時改造舊城區交通擁擠路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降低交通噪聲污染。加大對城市機動車違反禁鳴喇叭行為的處罰力度,確保城市禁鳴喇叭工作的有效實施。加大對建筑施工、工業生產和社會生活噪聲的監督管理,為廣大群眾創造一個安靜的生活環境。
(三)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工作。
1、加快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建設進程。全面落實《中山市市域環境衛生控制性規劃》,加快中心組團垃圾綜合處理基地建設,基地內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于2005年底前建成,促進垃圾處理的資源化、減量化和無害化。盡快啟動我市其他三大組團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城市和農村的垃圾無害化處理。新建垃圾處理設施應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環境影響評價的要求執行。
2、全面推進危險廢物集中處理。加快蒂峰山醫療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設步伐。在設施尚未建成期間,要制定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醫療廢物過渡性處置方案,確定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處置方式和處置單位,保證醫療垃圾經無害化處理后安全處置,完善醫療廢物收集、儲存、包裝、運輸等過程的安全管理,確保各個環節符合有關規定。對于危險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堅決執行許可證制度和安全轉移制度,在控制固體廢物污染的同時,杜絕二次污染的產生。到2005年底工業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0%,安全處置率達到100%,醫療廢物集中達標處置率達到100%。
3、抓好農村環境衛生,控制和減少污染源。結合國家級生態示范區建設和省級生態示范村(鎮、場)創建活動,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推廣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減少農藥、化肥的使用量,控制農業面源污染。提高鎮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努力全面實現無害化處理,消除衛生隱患。
4、全面推進生態保護工作。鞏固生態示范區試點建設成果,繼續開展生態示范區創建工作,編制生態市創建規劃,對照生態市指標落實各項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的生態內涵。繼續加強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水源保護區、生態示范區、農業生態保護區、生態公益林、紅樹林等多元化生態功能區的建設和保護,確保全市人民享有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
(四)加強環境監督管理,強化工業污染防治。
1、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對工業污染源的監督管理。鞏固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工作成果,逐步開展非重點工業企業治理,擴大全面達標工作的覆蓋面;嚴格控制新污染源的產生;樹立用法律手段提高環保執法權威的理念,依法實施排污申報登記,落實排污許可證管理措施。污染企業必須申辦排污許可證,并在允許的排放量內排放污染物,確保我市污染物排放總量嚴格控制在省核定的污染物總控制指標范圍內。加強建設項目現場監察,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鼓勵新建工業項目的廢水進行集中處理,嚴格控制工業污染。
2、加快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通過對重點污染源的監督管理和新上項目的把關,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規范污染源排污口的設置,建設污染源管理檔案。加快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的建設,對重點工業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實施在線監測,實時動態監控,及時掌握污染源排污情況,提高監督管理效率。
3、強化重點污染行業的重點控制。按照《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珠江綜合整治工作的決定》(粵發[2002]16號)要求,加快電鍍、化學制漿、化工、制革、紡織印染、冶煉、發酵等重污染行業“統一規劃、統一定點”工作。新建項目必須進入規劃定點范圍,實施集中監管控制。實施源頭控制,加強戰略環境影響評價、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嚴格項目建設環境保護前置審批,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嚴把建設項目審批關。
4、大力推行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實施生產全過程控制和廢物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實現節能、降耗、減污、增效,有效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競爭能力。
三、責任分工
市委宣傳部:積極做好輿論宣傳工作,組織協調各主要新聞媒體及時報道治污保潔工程的工作動態和成效,依法及時發布城市大氣、流域水環境、飲用水源地水環境質量狀況的相關報告。
市發展和改革局:執行和制定有關產業政策,限制、淘汰落后產品、工藝和生產能力,促進工業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統一。將治污保潔重點工程項目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計劃,并列入重點建設項目計劃。會同市經貿局、財政局、建設局、環保局、物價局等部門,負責全市火電廠脫硫工程計劃的實施,牽頭制定鼓勵火電廠脫硫的相關政策。
市環保局:具體負責對污染源的監督管理工作,促進工業固體廢棄物的集中處置,推動城鄉的生態保護和建設,公布全市治污保潔工程進展情況以及環境質量狀況,充分發揮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投資效益,按市政府要求制定環境保護經濟政策等。
市經貿局:鼓勵工業企業實行清潔生產,負責組織實施《中山市清潔生產實施方案》;負責制定全市廢舊物品收購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牽頭組織市環保局和工商局對全市專項整治行動的督查工作;進一步加大對中山發電廠的技改力度,推動中山橫門發電廠在2007年前完成脫硫工程,提高能源的利用率,確保達標排放,同時通過加快全市電網改造,大力推進電源建設,適時關閉中山發電廠,逐步實現“以大代小”;鼓勵、引導環境保護產業化、市場化等。
市農業局:制定農業環境保護和建設規劃;引導畜禽養殖規模化和生態化,實現廢物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推廣生態農業和無公害農產品,合理使用農藥和化肥,控制農業面源污染,改善農業生產環境,促進農業環境保護和建設,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市建設局:2005年底前建成蒂峰山垃圾綜合處理基地,負責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廠項目設計審查和技術指導工作,進一步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管網。
市規劃局:在城鎮規劃和管理方面嚴格把關,合理布局工業項目,減少環境污染;組織編制市域范圍內的生活污水處理專項規劃。
市水利局:負責水資源調配,有計劃實施優質供水,協助保護飲用水源地水質,開展內河涌整治工作,組織實施河道清淤工程,利用水利工程調度增加水環境容量,改善水質,進一步抓好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工作;對全市水資源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調配,嚴格取水許可審批,從源頭抓起,控制污染,參與確定河道排污總量控制,并實施監督管理。
市公安局:嚴格實施車輛管理制度和執行國家機動車報廢標準。加強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站的監督管理,配合做好機動車尾氣路檢和放射性廢物、劇毒化學品危險廢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協調落實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加強市級排污費的征收管理及對企業環保資金投入的政策指導,促進企業加大治理資金投入。會同物價、環保、水利等部門制定流域水質保護資金的管理辦法。
市科技局:加大火電廠脫硫技術、城鎮污水處理技術、垃圾處理技術及設備研究開發的力度,加快環保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的步伐,積極推進和實施環保科技示范工程。
市國土資源局:嚴格把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或修編和審批關,關注工業布局的合理性與環境保護問題,保證按規劃進行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和重大環境保護工程的用地,做到國土資源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大力開展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示范區工程建設。
市物價局:制定電廠脫硫補助電價、污水處理費、生活垃圾和危險固體廢棄物處理費管理辦法等有利于環境保護產業化、市場化的政策。
市林業局:負責流域內生態公益林、水土保護林、水源涵養林的建設管理和保護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完善機制,確保治污保潔工程順利進行。
為加強治污保潔工程的領導,決定建立中山市治污保潔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發展和改革局、經貿局、科技局、公安局、財政局、環保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規劃局、水利局、農業局、林業局、物價局、城管執法局等。各鎮區要建立相應的聯席會議制度,實行“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全方位協調,環保部門全過程跟進、統一監督管理,有關部門積極主動配合”的工作機制。市政府定期召開會議對與環境有關的重大決策進行研究,協調解決重大環境問題,研究和制定有利于城市環境保護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各項政策,通報重大決策環保措施的落實情況,協調環境與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促進可持續發展。為確保治污保潔工程落到實處,各鎮區、各部門要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把實施治污保潔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
(二)建立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制度。
定期向社會公開環境質量狀況,對涉及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的重大決策和開發建設項目的決定,實行公示或聽證制度,繼續推行飲食娛樂業項目環保審批的公眾參與,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新聞媒體要經常向社會傳播環境質量狀況、環境保護重大事項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推動綠色學校和綠色社區的建設,鼓勵、支持公眾參與有益于環境保護的行動和對環境的監督管理。
(三)拓展資金渠道,保證治污保潔工程項目實施。
積極鼓勵和發展環保產業,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將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推向市場,鼓勵采用特許經營方式,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運營管理市場化,建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良性機制,形成開放、競爭性的建設運營格局。
各鎮區和有關部門根據所負責的項目制定年度實施計劃,并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確保治污保潔工程目標的順利完成。同時強化對財政環保資金項目的監管和績效評價、項目的后續管理等工作,充分發揮財政環保資金的投資效益。
(四)落實工程項目計劃,改善環境質量。
環保局牽頭制定全市治污保潔工程項目計劃,明確建設任務、起止年限和責任單位,各相關單位積極籌集資金,按期完成工程項目建設,確保治污保潔工程目標實現。
(五)加強治污保潔工程的監督檢查。
要將治污保潔工程的開展與我市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國家模范城市復檢、水環境綜合整治、生態示范市創建等各項工作結合起來。在各鎮區和有關部門的年度檢查中,加強對治污保潔工程完成情況的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責令整改。治污保潔工程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季報制度,將治污保潔工程實施工作進度、存在問題和需協調事項,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前書面函告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以便及時向省級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告。
附件:
中山市治污保潔工程項目表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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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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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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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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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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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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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江河綜合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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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計劃完成岐江河綜合整治,改善水環境和兩岸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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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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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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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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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處理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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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污水處理廠二期
珍家山污水處理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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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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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局
中山公用事業 集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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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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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峰山垃圾綜合
處理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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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能力1100噸/日,填埋、堆肥、焚燒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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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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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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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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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發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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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脫硫工程,鞏固柴油機聯合雙循環的技術成果,削減二氧化硫2000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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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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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發電廠
市經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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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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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橫門電廠脫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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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減二氧化硫7000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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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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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橫門電廠
市經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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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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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尾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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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和摩托車尾氣達標率達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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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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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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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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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石場復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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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影響景觀和造成水土流失的現有采石場限期關閉和復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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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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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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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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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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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內生態公益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養林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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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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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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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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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農業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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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生態農業,建設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生產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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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計劃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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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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