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區黨委、鎮人民政府(區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在抗擊非典的戰斗中,我市醫療衛生系統各單位和廣大醫務人員堅守崗位、恪盡職守、臨危不懼,全力救治非典病人,積極做好預防工作,為有效地控制疫情做出了重大的貢獻。各單位、各部門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積極支持一線工作,措施得力,工作到位,在抗擊非典工作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為大力弘揚“抗非精神”,市委、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表彰抗擊非典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現將評選先進個人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1、受表彰的抗擊“非典”立功人員和先進個人全部列為中山市抗擊“非典”的先進個人,不需再評選。
2、在抗擊非典工作中作出積極貢獻的有關單位(醫療衛生系統除外)的工作人員(名額分配附后),在此前,按市委辦、市府辦6月3日下發的中委辦[2003]36號文精神,原已評選出來的立功人員,全部改為先進個人,連同原已評選出來的先進個人均不需重新評選。
二、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密切配合做好抗擊非典的相關工作,在抗擊非典斗爭中成績突出。
三、要求
㈠先進個人的評選由各單位、各鎮區組織民主推薦,領導集體研究產生。各單位、各鎮區將初評名單及呈報審批表于7月11日前送市府辦綜合二科(市府大樓247室或249室,電話:8315533,傳真:8316817),匯總后報市委、市政府審定。
㈡評選工作要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走群眾路線,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附件:1、中山市抗擊非典先進個人評選名額分配表
2、中山市抗擊非典先進個人呈報審批表
中共中山市委辦公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