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2003]115號,2003年8月19日頒布
第一條 為加強有線電視工程建設管理,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有線電視管理規定》等有關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有線電視工程,是指單獨或混合利用電纜、光纖的特定頻段傳送電視信號(含模擬電視信號、數字電視信號及綜合業務信息)的公共電視傳輸覆蓋網。
第三條 市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有線電視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并具體組織實施本規定。
第四條 有線電視工程設計必須符合中山市有線電視事業發展規劃,并與中山市現行有線電視網絡技術和網絡所能承載的業務相符。
第五條 凡在本市進行有線電視工程設計、安裝施工的單位,必須依法取得有線電視工程設計、安裝施工資格證書。
外地有線電視工程設計、安裝施工單位進入本市承接建設有線電視工程,必須持有線電視工程設計、安裝施工資格證書到市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
第六條 有線電視工程應采用招標方式確定項目設計、安裝施工單位。在有線電視工程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設計、安裝施工單位應將工程的設計、安裝施工方案報市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到市規劃、建設部門辦理報建手續后,方可進行施工。
在施工、安裝過程中,確需修改設計方案的,必須將修改部分重新報送市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否則不予工程竣工驗收。
第七條 有線電視工程竣工后,由工程施工單位向市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經市廣播電視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八條 有線電視工程竣工驗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影電視行業標準GY/T106-1999《有線電視廣播系統技術規范》和GY/T108-2001《HFC網上行傳輸物理通道技術規范》等有關技術規范執行。
第九條 經驗收合格的有線電視工程,由市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發給有線電視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通知書。有線電視臺(站)憑有線電視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通知書,提供網絡對接和信號接入。
未能通過竣工驗收的有線電視工程應在限期內整改,經重新驗收合格后方能獲得網絡對接和信號接入資格。
第十條 違反本規定的,由市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一條 本規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