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屬各單位:
現將《市政府辦公室政務督辦工作規范》及《市政府投訴中心工作規范》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為進一步規范政務督辦運作,建立健全務實高效的督辦機制,特制定本工作規范。
一、政務督辦主要內容和任務
(一)緊緊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抓好市政府專項工作的督促檢查。
(二)督促檢查《市政府工作報告》確定工作目標和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
(三)督促檢查市政府重要政策和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
(四)督促檢查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全市性政府重要會議的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領導的重要指示、批示事項的辦理落實情況。
(六)督促檢查市人大代表議案、議案轉建議、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情況。
(七)督促檢查市政府投訴中心、行政服務在線督辦系統、建議提案辦理在線督辦系統受理群眾反映事項調處工作情況。
(八)認真做好市人大常委會審議事項協調報審工作及市政協交辦事項辦理落實工作。
(九)加強督辦調研,深入調查決策落實情況,為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信息和依據。
(十)加強督辦調處,針對督辦發現存在問題,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
(十一)督促檢查市委常委擴大會議屬政府跟辦事項的落實情況,市委督查室及上級政府部門交辦事項的辦理情況。
二、督辦事項辦理形式
(一)市政府重要事項專項督查。
根據每年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點,年初制定全年每月政務系統專項督查方案。屆時,制定每月具體專項督辦事項工作方案,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或市府辦副主任牽頭,組織相關部門調研員或助理調研員參加。督查方式以聽取鎮區領導匯報,到村實地了解情況。督辦后就存在問題作督辦協調,并形成《督辦專報》報市政府領導審閱同意后以《督辦通報》下發,期后對相關督辦意見作跟蹤督辦。在督辦過程發現的突出問題,舉一反三,以點帶面,立足全市層面提出工作意見。匯報可以用書面或分組、集中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口頭匯報。督辦結案后,通過新聞媒體宣傳督辦成效。
(二)市政府決策性事項督查。
根據市政府和市府辦下發的決策性文件和市政府召開的全市性會議部署要求,3個月后就文件和會議決策事項作跟蹤督查。督查方式先由牽頭部門自查,市府辦督辦科結合實際開展調研督查。督查后就存在問題作督辦協調,并形成《督辦專報》報市政府領導審閱同意后以《督辦通報》形式發文。
(三)市政府領導批辦事項督查。
根據來件內容及領導批示意見,用《督辦通知單》(或文件處理表)發至相關部門調處,急件要求7個工作日,平件要求14個工作日將部門調處結果或意見送市府辦督辦科。對部門未能調處解決的事項,市府辦督辦科將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督辦協調,提出解決意見報市政府領導。調處過程要抓住問題的關鍵及共性,舉一反三,善于見微知著,解決好同類事情。調處結果及時向來信人反饋。
(四)《市政府工作報告》目標任務分解督查。
根據《市政府工作報告》要求,明確具體工作目標,落實承辦部門和辦理要求,以市府辦公室名義發文。每季檢查目標完成或進展情況,以《督辦通報》形式發相關部門。
(五)市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市委常委擴大會議審定需政府落實事項督查。
會議紀要發文3個月后,由市府辦督辦科根據會議決定重點事項要求開展跟蹤督查。要求承辦部門匯報進展情況,督辦科綜合后報市政府領導,以《督辦通報》形式發文。市委常委擴大會議審定需政府落實事項3個月后以市府辦名義復文市委辦公室。
三、督辦工作程序
(一)立項。督辦部門要根據領導的指示、批示或政務工作的需要,及時提出督辦內容、承辦單位、辦理要求、辦復期限等,報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編號、登記。在立項時應注意準確性、時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任務量化、責任明確、要求具體。
(二)催辦督辦。督辦通知發出后,督辦工作人員要根據督辦事項的時限要求,通過電話、信函、聽取匯報等形式進行定期催辦督辦。對領導特別關注或辦理難度較大的重要督辦事項,督辦部門直接參與,以加快辦理進度。
(三)反饋結果。承辦單位要按督辦通知要求,以單位名義在規定時限內向督辦部門書面報告辦理結果。督辦報告要一事一文,內容實在、具體,文字簡練、準確,加蓋單位公章后上報。對一些辦結難度較大確實難以如期辦結的督辦事項,也應在規定時限內報告辦理進展情況,說明未能如期辦結的原因。
(四)審結。督辦單位對擬辦結的督辦事項嚴格審核把關,確保督辦工作質量。審核辦結主要看事實是否清楚,問題是否解決,任務是否落實,結論是否準確,處理措施是否符合政策、法律規定,行文格式是否規范等。對不符合要求的必須退回原承辦單位重新辦理。辦理結果經審核后及時報送原批辦領導同志審閱,如領導無新的批示,可視為辦結;如有新的批示,由督辦部門發《交辦通知單》給有關部門辦理落實。辦理結果分類歸檔備查。
(五)通報。督辦部門不定期通報督辦案事項的辦理情況,對積極、優質、高效、依法辦理督辦事項的單位予以表揚;對無故延誤辦理時間或辦理督辦事項質量差的單位予以批評,并限期整改。每季度將專項督查和決策督查事項、領導批示事項予以通報。
四、督辦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逐級報告制度。政府或部門召開重要會議、下發文件、作出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后,各級負責督辦工作的部門,要根據會議、文件要求和領導批示的精神,擬定督辦方案,提出辦理要求,確定辦理時限,督促有關單位貫徹落實。下級政府和部門要把向上級政府或部門報送督辦事項落實情況作為一項重要工作職責,及時向上級反饋重大決策的實施情況、經驗、問題和措施。
(二)建立健全督辦調研制度。各鎮區、各單位要根據決策落實的進展情況積極開展督辦調研。對一些涉及面較廣的重大決策的督辦調研,可組織有關部門聯合進行。調研中發現好的經驗或存在問題,要及時向上級報告,并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建立健全督辦協調制度。各級督辦部門要根據授權,積極做好督辦協調工作,推動政府決策和領導批辦事項的落實。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辦理的督辦事項,落實過程中如出現意見分歧,應及時進行協調,必要時請示上級政府或請有關領導出面協調。
(四)建立健全專項檢查制度。對政府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督辦部門經批準可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專項檢查,總結成功經驗,剖析薄弱環節,幫助基層解決困難和問題,推動決策的落實。
(五)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每季度將專項督查、決策督查、領導批辦事項督查等工作落實情況予以通報,回頭抓好督辦工作落實,確保督辦出成效。
五、督辦工作載體
(一)督辦專報。編號:督辦報〔xxxx〕xx號,報市政府,落款市政府辦公室,呈市政府分管領導審閱。涉及全市性需要落實執行的內容,以《督辦通報》形式發文。
(二)督辦通報。編號:中府辦督報〔xxxx〕xx號,書面發市政府領導及市府辦領導。OA發相關部門鎮區及本辦同事閱。領導批示件及印刷件3份存機要室。
(三)督辦文件呈批表。編號:督辦呈〔xxxx〕xx號,由督辦科編號,用于市政府領導批辦事項辦結情況報告。領導批示后按辦公室規定用文件處理表下發相關部門落實,原件歸檔機要室,復印一套存督辦科。
(四)督辦通知單。編號:督辦〔xxxx〕xx號,用于下達督辦工作要求。一般事項以市府辦名義下達督辦通知單;對重點事項以市府辦名義下發督辦通知。
(五)催辦通知單。編號:催辦〔xxxx〕xx號,用于催辦逾期未能辦理完畢的事項。(六)文件處理表。編號:督辦處〔xxxx〕xx號,用于交辦一般性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