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衛生健康局 中山市民政局關于印發中山市特定老年人家庭病床補助經費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
一、出臺背景
2019年7月出臺的《中山市特定老年人家庭病床補助經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為《原辦法》)已于2020年12月31日實施期滿,為確保工作延續性,我市積極貫徹落實《廣東省衛生健康委 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老年人居家醫療健康服務工作指引的通知》(粵衛老齡函〔2020〕2號)、《關于印發廣東省關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衛〔2020〕6號)等文件主要精神,全面推動我市老齡健康體系發展,對《原辦法》進行重新修訂、完善,制定《中山市特定老年人家庭病床補助經費管理辦法(修訂)》(以下簡稱為《修訂辦法》),以進一步規范服務和資金管理,讓辦法具有規范性、可操作性和指導性,實現特定老年人家庭病床工作常態化。
二、適用人群
《修訂辦法》適用于我市戶籍的散居特困供養對象老年人、雙低家庭中半失能或失能老人、雙低家庭中80周歲或以上高齡老人、散居失能孤老優撫對象、一至六級殘疾軍人中的老人、雙低家庭中僅與殘疾子女居住的老人、市級以上勞動模范中的孤寡老人、失能半失能的獨居高齡老人等8類政府兜底服務重點困難老年人,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中長期患有慢性疾病的、行動不便的60周歲或以上的老年人(統稱特定老年人)。
三、審核程序
凡符合條件的老人(家屬或委托人)均可向戶口所在地村(社區)提出申請,提交《中山市特定老年人設置家庭病床申請表》、戶口本、身份證、診斷證明等相關資料。由鎮街相關職能部門確認,并在申請表上加具意見。
(一)中山市戶籍的散居特困供養對象老年人、雙低家庭中半失能或失能老人、雙低家庭中80周歲(含)以上高齡老人、雙低家庭中僅與殘疾子女居住的老人、市級以上勞動模范中的孤寡老人、失能半失能的獨居高齡老人等老年人群由所在鎮街民政部門確認并加具意見。
(二)散居失能孤老優撫對象以及一至六級殘疾軍人中的老人等老年人群,由退役軍人事務職能部門確認并加具意見。
(三)中山市戶籍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中長期患有慢性疾病的、行動不便的或確有困難的老年人,由鎮街衛生健康部門確認并加具意見。
四、補貼范圍和標準
每張病床最高補助10000元,該補助主要用于對上門服務的醫務人員補貼和特定老人醫療自付費補助。
五、特定老年人家庭病床服務概念
家庭病床服務是指對需要連續治療,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動不便,到醫療機構就診確有困難,需依靠醫護人員上門服務的患者,以居家、居住的養老服務機構為主設立病床,由指定醫護人員定期查床、治療、護理,并在特定病歷上記錄服務過程的一種衛生服務形式。
六、符合設置的病癥
我市設置特定老年人家庭病床在參照《廣東省開展家庭病床服務工作指引的通知》(粵衛辦〔2016〕45號)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特定老年人,均可設置家庭病床:
(一)長期臥床,生活不能自理。
(二)診斷明確的慢性病,病情穩定,適合居家治療和護理,需要醫護人員定期上門實施治療護理,有在公立醫院或二級及以上醫院的住院或門診診療記錄。
(三)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長期服藥、用藥、治療、護理等,個人自付費用較大的。
(四)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中行動不便的老年人。
(五)因特殊原因造成需要設置家庭病床的情況。
七、特定老年人家庭病床服務內容
特老年人家庭病床服務項目清單內容包括:上門服務、檢查項目、基礎護理項目、康復項目、中醫項目、藥品服務項目、指導評估服務項目、安寧療護服務等項目。
八、服務機構和人員
開展家庭病床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符合廣東省醫療衛生機構基本標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床數量應與其配備的醫師、護士數量及管理、服務能力相適應,以確保家庭病床服務質量。同時,從事家庭病床的醫生、護士,應取得醫生、護士執業證書,具有獨立執業工作能力,能勝任開展家庭病床工作。
九、特定老年人家庭病床服務的醫療質量
統一服務流程,按照建床、查床、護理、撤床、醫療安全等分步驟明確管理要求,如建床流程要經過患者申請、相關職能部門認定、醫療機構評估、指定醫師和護士、建床告知、辦理建床手續、制訂治療計劃、書寫家庭病床病歷等。同時,整個服務流程需填寫群眾滿意度評價表。
十、事中事后監管
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其他提供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好家庭病床的檔案管理,填寫《廣東省家庭病床病歷》,一人一檔。接受市、鎮街兩級衛生健康、民政、退役軍人事務、財政、審計、紀委監委等部門核查。鎮街相關部門要及時將已建床對象的死亡、退出低保、低收入等身份變化情況通知本鎮街衛生健康部門。
十一、《修訂辦法》有效期限
《中山市特定老年人家庭病床補助經費管理辦法(修訂)》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十二、中山市特定老年人家庭病床服務的現狀和發展展望
按國家和省的監測數據,我市70%以上的老年人患有慢性疾病,老年健康服務剛性需求非常大,家庭病床作為醫養結合重要組成部分,通過為特定老年人設置家庭病床提供上門的便利醫療,促使優質醫療資源向社區下沉,為特定老年人進家服務,解決老年人就醫難的問題,減輕經費負擔。服務對象主要是60歲及以上的特定老年人,占服務總數100%。服務對象主要患有心血管疾病、中風、慢性支氣管炎等慢性病。
隨著我市老齡化事業的發展,家庭病床服務作為居家醫療、居家護理、醫養結合的重要部分,同時也是家庭醫生服務的最后一公里。因此,家庭病床將成為進一步緩解住院難的有效方法,也將越來越受到老年患者的歡迎。
(中山市衛生健康局 中山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