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中山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升級改造試點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業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山市商務局
2019年11月19日
中山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升級改造試點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支持中山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升級改造工作,規范中山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升級改造試點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商務部關于做好2011年標準化菜市場示范工程通知》(商辦建函〔2011〕886號)、《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印發加快推進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商務秩字〔2016〕4號)和《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升級改造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辦函〔2018〕258號)有關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農貿市場標準化改造專項資金,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自2020年起,市財政局每年安排資金600萬元,連續安排三年,用于支持中山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升級改造試點工作。
第二章 資金適用范圍和用途
第三條 中山市行政區域內,按照《中山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升級改造試點規范》實施建設標準化升級改造的農貿市場,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資金用于支持農貿市場標準化升級改造,包括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的建設工程、軟硬件設施建設等標準化升級改造費用。
第三章 資金的支持對象、支持方式及標準
第五條 資金通過獎補形式進行支持,對象在中山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誠信經營、依法納稅、有健全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制度的農貿市場開辦單位或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項目投資單位。
第六條 對已完成標準化升級改造的農貿市場,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升級改造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山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升級改造試點規范》,對場地環境、設施設備、追溯體系、智慧應用、經營管理等方面進行評審驗收。
第七條 經評審驗收通過的標準化升級改造農貿市場,市財政按農貿市場標準化升級改造項目總投資的20%給予農貿市場開辦單位或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項目投資單位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20萬元;鎮區財政根據實際情況給以適當支持。
第四章 資金的申報流程、審核及撥付
第八條 資金申報流程
(一)受理申請。根據《中山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升級改造試點項目驗收指南》的要求,對已完成標準化升級改造的農貿市場,向轄區商務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按A4紙標準裝訂一式八份,所有資料復印件均加蓋申報單位公章。資金申報具體事項以每年發布申報通知為準。
(二)審核材料。轄區商務主管部門初審并提出意見后,報送至中山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升級改造試點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聯席會議辦公室對申報項目進行復審提出審核意見。
第九條 資金撥付
聯席會議辦公室審議后,對審議通過的申報單位在中山市商務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無異議后報市政府批準。市政府同意后,市財政局按有關規定將市級專項資金撥付至各農貿市場開辦單位或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項目投資單位。(備注:如農貿市場開辦單位與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項目投資單位不一致的,由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項目投資單位申領市級專項資金)
第五章 資金管理與監督
第十條 資金必須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占或挪用,對弄虛作假、套取、擠占、挪用資金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 市財政局負責審批專項資金年度總預算,審查專項資金年度決算,按規定辦理專項資金撥付手續,對專項資金使用進行績效評價。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實施,有效期至三年試點階段結束之日止。
附件 (中山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升級改造試點規范),此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