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為進一步增強企業發展信心,加快構建新能源產業集群,推動我市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我市于2025年2月12日印發《中山市進一步推動新能源產業做大做強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涵蓋產業培育、技術創新、示范應用等三個方面共10條措施。
二、政策主要內容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1-3條)為進一步加強新能源產業培育。主要對標先進城市經驗做法在項目建設、市場主體培育、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等方面著重加大支持力度,比如對新能源裝備制造項目在新增固定資產投資獎勵、土地供應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
第二部分(4-6條)為加快推進新能源企業技術創新。對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布局建設創新平臺、引育高端人才等方面加大資金資助力度,最高資助5000萬元,激發創新活力,構筑全省創新高地,推動產業科技互促雙強;
第三部分(7-10條)為積極推動新能源示范應用。結合我市的自然稟賦和產業優勢,重點在光伏、氫能、儲能等領域開展多場景示范應用,率先推動項目審批流程簡化,促進政務服務效率走在全省前列。鼓勵探索開發氫能動力船舶、氫能動力無人機、氫燃料電池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HVTOL)等新興領域的示范應用,以新質生產力賦能高質量發展。
三、政策特色亮點
銜接市有關文件內容。根據《中山市省級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制造業投資獎勵)管理實施細則》等一批相關文件內容,在扶持范圍、扶持方向、扶持標準等方面進行了銜接,并結合產業情況調整和創新。
對標先進城市經驗做法。在科技創新、企業培育上敢下本錢,比如對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布局建設創新平臺、引育高端人才等方面加大資金資助力度。政策力度與上海、深圳、廣州等地基本持平。
突出應用場景培育。結合我市的自然稟賦和產業優勢,出臺錯位發展的政策條款。圍繞光伏、氫能、儲能等領域開展多場景示范應用,鼓勵探索開發新興領域的示范應用,以新質生產力賦能高質量發展。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