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中山市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下稱“個轉企”)獎勵資金的申請、發放及監督管理,2024年5月22日,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了《中山市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獎勵資金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粵府令第277號)《中山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中府〔2021〕113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暫行規定》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深入推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辦函〔2023〕98號)要求,規范“個轉企”獎勵資金的申請、發放及監督管理,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23〕3號),制定《中山市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獎勵資金暫行規定》。
二、主要依據
(一)《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
(二)《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深入推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實施時間
自2024年5月22日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四、適用范圍
《暫行規定》所稱中山市“個轉企”獎勵資金(以下稱獎勵資金)是由市財政安排,用于獎勵2023年期間通過“個轉企”轉型升級的企業(以下稱轉型企業)的資金。《暫行規定》適用于獎勵資金的申請、發放及監督管理等。
五、獎勵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轉型企業,一次性給予3000元的基礎獎勵;上述轉型企業在2023年度銷售額(含轉型前的個體戶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含500萬元)的,再一次性給予最高3萬元的貢獻獎勵。
六、轉型企業申請獎勵資金的條件
(一)個體工商戶的成立時間為2023年9月7日前(含2023年9月7日),即《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深入推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工作方案的通知》印發前;
(二)轉型升級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
(三)轉型企業不在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內;
(四)轉型企業納稅狀態正常,無欠稅情況和因偷稅及虛開發票等重大稅違行為被處罰的記錄;
(五)至發放獎勵資金前,轉型企業仍為存續狀態,住所(經營場所)在中山市行政區劃范圍內。
七、轉型企業申請獎勵資金應提交的材料
(一)中山市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獎勵資金申請書;
(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個體工商戶升級為企業的證明復印件;
(四)企業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復印件。
以上材料為復印件的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八、獎勵資金申報程序
(一)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本規定第四條的條件對轉型企業進行篩查,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協助提供轉型企業的相關涉稅信息,確定符合獎勵資金申請條件的轉型企業名單,通過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實際情況核實后進行相應處置。
(二)公示期滿后,各鎮街應加強政策宣傳,積極發動符合獎勵資金申請條件的轉型企業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
(三)符合條件的轉型企業應于符合獎勵資金申請條件的轉型企業名單公示期滿后30日內按本規定第五條所列向屬地鎮街市場監管登記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其中小欖鎮轄區內的轉型企業向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小欖分局提交)。如轉型企業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本規定第五條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九、獎勵資金審核程序
(一)各鎮街市場監管分局應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對轉型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加具審查意見。填寫《中山市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獎勵資金匯總表》并加蓋公章,申請時間截止后10個工作日內將《中山市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獎勵資金匯總表》及企業申請材料報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匯總各鎮街市場監管分局提交的申請材料后,將符合條件的轉型企業名單通過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實際情況核實后進行相應處置。
(三)公示期滿后,由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規定發放獎勵資金。
十、違反《暫行規定》的相關處理方式
違反《暫行規定》,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獎勵資金的,依法責令其將已獲取資金退回財政部門,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截留、擠占、挪用獎勵資金的,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