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制定了規范性文件《中山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計劃于文件發布之日起施行。根據《中山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中府〔2021〕113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說明
按照《中山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府〔2020〕14號)等文件有關要求,我局對將過有效期的《中山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工信〔2020〕252號)進行修訂完善。
二、修訂主要內容
《中山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主要內容如下:
(一)完善資助對象。結合工作實際,在我市行政轄區內依法注冊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的原有基礎上,增加了村(社區)經濟聯合社(集體組織),以及市政府同意支持或子項目文件規定的其他支持對象,解決原辦法資助對象過窄問題。
(二)明確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領域。根據市委、市政府出臺的相關產業政策和措施,確定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領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圍:
1. 支持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支持企業實施技術改造,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提升工藝裝備水平,擴大規模。支持企業加大技術創新投入,促進工業設計發展。
2. 支持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支持應用工業互聯網、5G、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數字技術,促進制造業與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動制造業企業加快數字化智能化轉型。
3. 支持優勢傳統產業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支持優勢傳統產業集群優化升級,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生物醫藥與健康、數字經濟等戰略性產業加快發展,布局發展前瞻性產業。
4. 支持制造業龍頭骨干做大做強。支持領軍企業、龍頭骨干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投入,提升質量水平,提高核心競爭力,推動一批具備產業生態引領作用的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做大做強。
5. 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推動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和實現高速增長,引導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
6. 支持工業綠色發展。鼓勵企業綠色化改造,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提升清潔生產水平,推動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全面發展。
7. 國家、省有關部門明確要求地方配套安排資金的事項。
8. 市委、市政府批準的其他支持事項。
(三)明確第十四條“項目初審”具體內容。由“鎮街對企業或項目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進行前置性審核,實行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人、鎮街分管領導、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三級審核”。
(四)優化完善第十五條“項目復審與入庫”。對材料復審上新增“將大額資金項目納入抽查范圍且抽查比例不少于申報項目數量的30%,實行經辦人員、復核人員或科室負責人等兩級以上審核”的具體內容,明確“復審通過后對符合要求的項目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對評審通過的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納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專項資金項目庫。”
(五)優化完善第十六條“資金下達和撥付”。明確“納入年度預算的資金項目,資助計劃方案不再報送市政府審定”,同時保留第十九條“納入專項資金支出的非項目申報類資金,資金支出方案報市政府審批后執行”。
(六)結合工作實際,增加兜底條款,優化完善第十七條表述。市委、市政府決定通過“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等方式支持的重點企業、重大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七)新增第十八條“免申即享”條款。積極推行專項資金“免申即享”,具備“免申即享”條件的資助項目,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制定“免申即享”事項清單,按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有關規定辦理。
(八)對信用管理、信息公開、項目驗收、監督檢查、績效評價等方面都作了進一步明確和強化。
(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