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五經普?
五經普即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經濟普查是一項重要的國情國力調查,主要了解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經營狀況和發展變化情況,是摸清經濟“家底”的重要方式。
按照《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分別在逢3、逢8的年份實施,我國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別開展了四次全國經濟普查,2023年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
二、開展此次五經普的目的是什么?
此次經濟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調查我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系,為加強和改善宏觀經濟治理、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三、本次普查有什么新變化?
本次普查最大的變化是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投入產出調查是為系統反映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系組織實施的一項大型調查。統籌開展經濟普查與投入產出調查,可以更加全面、系統地收集基層數據,有利于提高統計調查數據的協調性,減輕基層工作負擔,實現經濟總量和結構數據的更好銜接。
四、普查對象有哪些?
這次普查的對象是在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五、普查時點和時期?
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 。普查登記時,時點指標填寫2023年12月31日數據,時期指標填寫2023年1月1日— 12月31日數據。
六、普查范圍是什么?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和《三次產業劃分規定》,普查范圍具體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七、普查些什么內容?
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
八、普查對象如何支持與配合普查?
1、經濟普查對象有義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2、經濟普查對象應當如實、按時填報經濟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經濟普查數據。3、經濟普查對象應當按照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的要求,及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資料。
九、對普查中獲取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如何管理?
各級經濟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經濟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經濟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個人信息,應當依法履行保密義務。經濟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經濟普查的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經濟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
十、普查對象哪些行為將會受到行政處罰?
經濟普查對象(個體經營戶除外)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予以通報;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處分:(一)拒絕或者妨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經濟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的;(二)提供虛假或者不完整的經濟普查資料的;(三)未按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資料,經催報后仍未提供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個體經營戶有本條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