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制定了規范性文件《中山市教育和體育領域特聘人才實施細則》。根據《中山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中府〔2021〕113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說明
根據《中山市新時代人才高質量發展二十三條》(中山組發〔2022〕1號),中山市每年在企業經營管理、科技創新、衛生健康、教育體育、宣傳文化、農業農村和其他綜合領域評定一批“高、精、尖、缺”的特聘人才,作為中山市高層次人才給予重點支持。為進一步推進我市教育和體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培養引進教育和體育專業技術人才,市教育體育局有關業務科室經過充分調研、論證,草擬出《中山市教育和體育領域特聘人才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經征求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市監局和各鎮街、直屬學校意見,以及在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政務網站發布公告征求意見,報請局長辦公會審定,反復修改形成《中山市教育和體育領域特聘人才實施細則》。
二、文件主要內容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領域特聘人才實施細則》是適用于教育體育專業技術人才,按指標計分參評和按特別引進條件參評分別進行的人才評定工作。特聘人才評定堅持德才兼備,注重能力業績導向;堅持科學公正,注重業內認可和社會認可;堅持嚴格標準,注重典型示范激勵;堅持分類考核、注重多元評價和綜合評審;堅持分類評價原則,以需求為導向,強化用人主體自主權,優化人才評價支持保障體系。
(一)申報條件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領域特聘人才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職業操守,創新價值較大、專業能力突出、業績成果顯著、作出積極貢獻,且近5年無犯罪記錄及無參加非法組織或活動記錄;在中山工作,與我市相關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依法在中山參加社會保險或繳納個人所得稅;或有意向到中山全職工作并簽訂意向書的市外引進人才;申報人年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特別優秀的可以適當放寬年齡限制;取得突出業績和成果,目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與本人專業或專長密切相關。
(二)檔次標準
為進一步落實《中山市新時代人才高質量發展二十三條》實施人才評價體制改革工程,全方位釋放人才創新創造活力要求,特聘人才分為A、B、C、D四檔,其中A檔一般應具有國際或國內領先水平,B檔一般應具有省內領先水平,C檔一般應具有市內領先水平,D檔一般應為優秀青年骨干人才。按照A檔200萬元、B檔100萬元、C檔50萬元、D檔20萬元的標準,按4 : 2 : 4的比例分三年發放。其中50%為購房補貼、50%為綜合補貼。特聘補貼由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予以保障,自聘約簽訂次年開始發放。
?。ㄈ﹨⒃u方式和程序
為保障人才引進的便捷性和人才評選的科學性,特聘人才評定方式分為按指標計分參評和按特別引進條件參評兩種?!疤貏e引進”重點針對新引進人才,實行隨到隨審及公示,更具有靈活性;“指標計分”主要針對存量人才,確保引進快、評價準,評分體系表依據《中山市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明細表》并結合中山市教育體育系統實際而定。按指標計分參評分為公告發布、個人申報、鎮街或有關單位初審、評定部門復審、專家評審、公示等環節,各環節設置科學合理,突出了自下而上的人才評價原則,更加注重基層意見和專家意見,充分發揮人才所在單位的人才評價自主權。
三、其他重點內容
進一步加強對人才的動態考核與管理,通過明確人才的聘期考核、待遇發放、續聘解聘等要求,確保人才立足崗位,充分發揮特聘人才先進典型示范作用。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領域特聘人才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實行,有效期三年。由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