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修訂了《中山市促進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加快發展政策措施》(中府辦〔2023〕9號、中府辦規字〔2023〕1號,以下簡稱《政策措施》),于5月6日發布實施。根據《中山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中府〔2021〕113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文件內容解讀如下:
一、文件修訂的必要性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培育工作,扶持企業發展壯大,2020年5月,我市出臺了《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促進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加快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辦〔2020〕22號)。經過兩年的實施,現根據相關反饋意見,對政策措施進行修訂,進一步完善有關政策條文。
二、修訂依據
《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5年)的通知》(中府〔2022〕9號)
三、修訂的主要內容
《政策措施》共四個部分,主要包括工作目標、認定標準、扶持措施、附則。《政策措施》對部分條文進行了修改完善,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一是調整龍頭骨干企業政策的工作目標。從原目標“培育營業收入500億級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1家,200億級2家”修改為“培育營業收入1000億級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1家,500億級2家”,其余目標不變。
二是對龍頭骨干企業認定標準進行修改。刪除原條款“營業收入50億元以上、財政貢獻率不低于2%、財政貢獻1億元以上”的龍頭骨干認定標準中“財政貢獻率不低于2%”的條件。
三是明確龍頭骨干培育企業入庫標準。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達20億元以上,或上年度財政貢獻5000萬元以上,按營業收入和財政貢獻綜合排序,擇優納入龍頭骨干企業培育庫,培育期2年,培育企業在庫總數不超過10家。
四是調整企業營業收入突破專項的獎勵檔次。對營業收入首次突破30億元、60億元、100億元、150億元、200億元、300億元、400億元、500億元等8個檔次進行獎勵。
五是調整人才激勵的獎勵額度,并增加人數設置封頂。
六是將技術改造專項修改為智能化數字化專項。
七是將提供管家式服務修改為直通車服務,以“馬上辦”“行走辦”方式,用心服務,切實解決企業的困難。
八是附則中增加扶持措施第一款營業收入突破專項由市、鎮兩級財政共同承擔。
九是附則中增加龍頭骨干培育企業可享受的扶持措施,包括人才子女入學服務、用地保障和直通車服務。
十是在附則中增加龍頭骨干企業資格復審以及舊政策廢止后續龍頭骨干企業認定執行等有關內容。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