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中山市“工改工”項目畝均貢獻階梯式獎勵實施細則》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20年12月,我市印發《中山市舊廠房升級改造實施細則》,明確規定我市符合條件的“工改工”項目可在竣工驗收后(綜合驗收備案)第二年起5年內,視改造范圍內入駐企業的畝均效益作階梯式獎勵,以鼓勵更多的項目主體參與舊廠房改造升級;2021年底,為進一步激發村鎮低效工業園改造升級活力,印發出臺《關于促進村鎮低效工業園改造升級的若干措施》,明確符合條件的“工改工”項目可按照《中山市舊廠房升級改造實施細則》,視畝均效益對改造主體進行階梯式獎勵,連續獎勵5年。結合上述兩份政策文件,為進一步規范明確“工改工”項目畝均貢獻階梯式獎勵申報和審批工作,以指導項目改造主體申請畝均貢獻階梯式獎勵,我局牽頭制定了《中山市“工改工”項目畝均貢獻階梯式獎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二、政策依據
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舊廠房升級改造實施細則的通知》、《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促進村鎮低效工業園改造升級若干措施的通知》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三、內容解讀
本細則共六章十九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明確“工改工”項目的定義。指符合我市政策要求的舊廠房,經批準通過全面改造或者局部改造后作為工礦倉儲用途(不包括新型產業用途M0)的改造項目。
(二)明確資金來源。火炬開發區、翠亨新區和五桂山街道項目的獎勵資金由屬地鎮街自行負擔,其他鎮街的項目按照市、鎮街稅收收入分成比例負擔。
(三)明確獎勵對象。獎勵對象為符合本實施細則規定條件的“工改工”項目的改造主體,包括村集體等經批準作為改造主體的各類法人、自然人及非法人組織。
(四)明確獎勵條件。包括申請畝均貢獻階梯式獎勵項目的用地面積、符合廠房建設標準、符合畝均貢獻條件及符合申報時點等要求。
(五)明確獎勵標準。一是改造項目用地畝均貢獻30萬元以上不足40萬元的,每畝用地獎勵6萬元;以此為基礎,畝均貢獻每增加10萬元的,每畝用地增加獎勵3萬元,不設獎勵封頂值;二是實繳稅金指入駐企業評價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本鎮街繳納的增值稅(不包括銷售不動產及不動產租賃產生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三是改造主體可申報畝均貢獻階梯式獎勵的計算方式。
(六)明確申報的主要流程。包括每年6月底提出申請,7月底前組織市級部門聯審,獎勵給改造主體的資金原則應在項目通過聯審當年的次年3月底前完成。
(七)明確申報畝均貢獻階梯式獎勵需提交的材料。包括首次申報和非首次申報需提交的材料。
(八)明確獎勵資金的使用管理。包括獎勵資金實行計劃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克扣和截留,改造主體要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獎勵資金的使用管理應當按規定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中山市自然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