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印發《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產業扶持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22年版)》的函
為加強市發展改革局產業扶持專項資金管理,提高市財政資金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結合工作實際,市發展和改革局制定了《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產業扶持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暫行辦法》”)。根據《中山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中府〔2021〕113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管理暫行辦法》制定依據
(一)《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府〔2020〕14號)
(二)《中山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關于產業扶持專項資金項目驗收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財工〔2020〕1號)
(三)《中山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中山市扶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評審專家抽選管理辦法〉的通知》(中財工〔2021〕11號)
二、《管理暫行辦法》主要內容
(一)產業扶持專項資金定義
本辦法所稱市發展改革局產業扶持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市政府在市財政預算中安排、由市發展改革局統籌管理、用于扶持總部經濟、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糧食流通等產業扶持專項資金。
(二)專項資金管理原則
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應堅持“規范管理、目標明確、擇優扶持、監督有力”的原則,加強產業扶持專項資金的管理,保證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公開、公正和公平,提高資金使用的效益,增強財政扶持資金的拉動放大效應。
(三)關于市發展改革局、鎮(街)發展改革部門、資金使用單位職責
市發展改革局主要負責:
專項資金設立申請、預算申報,組織項目申報與審核,開展專項資金評審;制定專項資金使用和分配計劃;下達安排計劃、資金撥付;跟蹤項目實施、監督檢查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項目驗收和績效評價、信息公開等。
鎮(街)發展改革部門主要負責:
按照申報通知的要求,積極宣傳扶持政策,指導符合條件的單位及時提交申報資料;對申報單位提交的項目材料和資金申請資料進行嚴格審核,并出具初步審核意見;及時撥付市級轉移支付資金及配套資金;跟蹤項目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專項資金的使用和項目驗收、信息公開等工作。
資金使用單位主要負責:
制定項目投資預算和負責項目實施;明細績效目標;確保項目資助資金單獨核算、按規定用途專款專用,按規定開支;對項目資金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接受有關部門的驗收、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按要求提供項目執行情況報告及附屬材料;對所提供有關材料的完整性、合規性、真實性負責。
(四)資金申請及審核程序
1.項目申報。市發展改革局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專項資金申報通知。符合條件的單位須通過中山市產業扶持資金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申報,并將相關書面材料提交發展改革部門進行審核。
2.項目初審。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具體包括資格審查、形式審查、內容審查、信用審查等。
3.專家評審。市發展改革局對初審合格的項目組織專家評審。
4.資金重復扶持審核。一個項目原則上只能申請一項市級專項資金,不得以同一項目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市級專項資金。
5.社會公示。市發展改革局將評審結果在產業扶持資金信息系統、市發展改革局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進行公示。
6.報市政府審定。評審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市發展改革局擬定資金使用方案報市政府審定。
7.下達通知。市發展改革局在收到市政府同意批復后,向項目所在鎮街和相關單位下達資金安排通知。
8.資金撥付。資金申報單位向市發展改革局提供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及專項資金使用承諾書等材料。市發展改革局按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五)明確資金管理、驗收及績效評價
1.資金財務管理。發展改革部門和專項資金使用單位須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確保專賬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按規定開支,不得與其他經費混淆使用。
2.強化監督。發展改革部門加強對項目進展情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企業申報的績效目標實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防范管理風險,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問題。
3.項目驗收及績效評價。專項資金使用單位應在項目任務期結束后3個月內向市發展改革局提出驗收申請,發展改革部門按照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產業扶持專項資金驗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組織項目驗收。專項資金支出完成后,專項資金使用單位應及時對專項資金使用進行績效自評,并向市發展改革局提交產業扶持專項資金績效評價自評報告書。
(六)信息公開
除涉密專項資金按保密法律法規要求辦理外,發展改革部門應及時向社會公開專項資金的相關信息。發展改革部門應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公開專項資金的相關信息。
(七)責任追究
在專項資金審批、使用過程中存在虛報、冒領、偽造、擠占、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中山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予以問責并實行責任追究,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